
2021年1月3日,某公司为其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并向A律师进行咨询。A律师根据《九民纪要》第19条规定,认为即便没有公司决议,也应认定担保合同有效,并以此向该公司答复。
然而,自2021年1月1日始,担保法司法制度解释修改了上述关于无须公司决议的规定,将“公司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情形修改为“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因此某公司在没有公司决议的情况下为其间接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是无效的。
《民法典》已实施三月有余,你还没了解新担保制度司法解释?
代理案件,你的思维还在适用旧的担保法?
本以为今年学完民法典就够了,真是如此吗?
法律由于其涉及范围广,并且会因时变动调整,需要法律人不断学习新法,更新认知。一月不学法,便可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49部司法解释施行之后,担保法新变,你知道多少?
2021年3月16日18:30,邦信阳中建中汇 · 法立方精品课程第二期——“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下)”将准时直播,为您解答以下困惑:
担保制度有何重大改变?有何实践影响?
担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违规担保后果如何?
何种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司法认定是否统一?
李宇教授作为第一期及第二期主讲人,将结合民法典及之前的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与实务案例,对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重大改变之处、存有较大争议的问题进行具体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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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 教授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成员。
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学论坛》《民商法论丛》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月旦民商法杂志》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独著:《民法总则要义:规范释论与判解集注》(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商业信托法》(法律出版社2021年即出)。合著:《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共八卷九册,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分则草案建议稿》(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英美法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译有《美国侵权行为法:一部知识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美国统一信托法典》及《欧洲民法典:商业代理、特许经营与分销合同》等。
韦剑 律师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具有深厚理论造诣及实践经验。
王羽中 律师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承办案例入选《商法》2020年度杰出交易。
陈鸣飞 律师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1. 担保制度重大改变
2. 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存在争议的问题
3. 公司对外担保
4. 共同担保
5. 抵押财产转让
6. 抵押预告登记
7. 应收账款质押
8. 让与担保(侧重股权让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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