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自公众号戎戎熊智讼
文 | 戎朝
目 录
当 AI 开始替你行事——全书的两把尺与立场
能自主,为何责仍归人——自主愈深,问责愈严
智能体致害,谁来担——从"AI 乱承诺赔 10 万"一案说起
你授智能体多大权,就担多大责——授权的阶梯
智能体替你出手,哪些算越界——代理还是抓取
智能体看得越多、记得越久,企业守得越严
风险越高,门槛越重——把追责前移为防控
智能体生成的归谁,用的谁担——进料与出活
路径殊异,问责归一——中、新、美、欧四法域
一桩荒诞事
2025 年夏,一位青年向某 AI 助手打听一所高校的招生情况。AI 信口编出一个并不存在的校区,被追问后非但不改,反而越编越离谱——先许诺"赔偿十万元信息鉴定费",继而声称"永久停止 AI 服务",最后竟拟出一份起诉模板,写明"立案后自动败诉""保证金已存入法院"。这位青年没过多久,自己上官网一查,发现全是子虚乌有,遂诉至法院。
一个不是人的东西,替人说了话、许了诺、甚至"认了赔"。这账,算谁的?
这一问,正是智能体时代法律必须回答的第一问。它看似新奇,却已不是假想——上面这桩,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的全国首例生成式 AI"幻觉"侵权案(详见第三篇)。类似的问题,正以越来越快的频率叩响企业的大门。
智能体之异:从"用 AI"到"托 AI"
要答这一问,先要看清智能体新在何处。
过去的软件是工具:人按一下,它动一下,行为终究是人的行为,谁用谁负责,向无疑义。智能体不同——它能自主感知、记忆、决策、执行,替人去想、去定、去做。人从"用 AI"走到了"托 AI":把一件事托付给它,由它自行筹划、自行完成。
于是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裂口:行为由智能体作出,智能体却不是法律上的人。 行为与主体,就此分离。法律的种种规则,本是架在"行为出于某个责任主体"这一前提上的;前提一旦松动,责任、授权、竞争、数据、知产,处处都要重新安放。这便是本书九篇所要处理的总问题。
全书的两把尺
应对这一总问题,本书自始至终握着两把尺。
第一把尺:行为必归人。 法律不容无主之行为。智能体可以自主,它的行为却必须归到某个人身上——这是贯穿九篇的支点。智能体愈能自主行事,这条线愈显吃紧,也愈不可放弃。至于行为归于谁、凭什么归,本书第二篇专门展开。
第二把尺:损害归能以最低成本防止它的那一方。 归于谁最为妥当?这把尺从经济的角度作答:把防损之责,配置给那个能以最小代价防止损害发生的人。它与第一把尺一表一里——前者问"归于谁",后者答"为何归于他最优"。其系统展开,见第三篇。
两把尺咬合而行,是读懂全书各篇结论的钥匙。一问行止归谁,一问其归何以为宜;前者立其骨,后者实其理。
立场:发展与安全并重
本书的立场,是发展与安全并重。既不因噎废食、以过重之责扼杀方兴的技术,也不放任其无序扩张、令风险无人承担。许多结论之所以落在"既要……又要……"的分寸上,正源于此——合规不是创新的对立面,恰是创新行得稳、走得远的护栏。
也正因许多规则尚在生成之中,本书贯穿一条审慎的退守之道:凡法律尚无明文、规则仍待厘定之处,企业宜从严不从宽——高风险且不可逆的自主动作(自主缔约、自主划款、数据删除等),在规则明朗之前,暂留一道"人在回路"的关口,由人确认、可随时叫停,待规则明朗再循之放开。如此,不因观望而失先机,亦不因冒进而蹈未定之险。后文各篇凡标"待观察"处,皆当以此退守位为据。
全书结构与读法
全书九篇,沿一条"行为归人"的链条铺开:
立根本:总纲(本篇)、自主与控制(第二篇)——确立行为为何归人、归于何人。
定断点:责任归属(第三篇)、授权归属(第四篇)——回答出事归谁、授权如何划定责任的边界。
布规则:交互竞争(第五篇)、数据安全(第六篇)、分级准入(第七篇)、知识产权(第八篇)——在各具体场景中落下可循的规则。
观大势:全球图景(第九篇)——看世界各法域殊途而同归的治理走向。
每篇皆以"风险—规则—可执行清单"为骨,企业可按图索骥、对号入座。读者若时间有限,可径取与自身业务相关之篇;若欲通览,则建议循上述次第,先立根本、再究规则。
致读者:本书为谁而作
本书为企业的法务、合规与技术决策者而作,落点始终在"如何合规地部署、使用智能体"。所述规则,多有现行法源支撑;亦有不少仍在生成之中——人工智能立法、标准、司法尚在快速演进。凡尚无定论者,本书均诚标"待观察",并尽量给出审慎的退守之策,不以未定为已定,亦不因未定而回避。
一问行止归谁,一问其归何以为宜;
前者立其骨,后者实其理。
现状与时效附注
本书所涉人工智能法律规范多处于快速制定与演进之中,各篇结论以其引述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与裁判时的个案判断为准。
开篇所述案件为杭州互联网法院全国首例生成式 AI"幻觉"侵权案,当事人已脱敏,详见第三篇。
本书写作与核查时点:2026 年 6 月。


rongchao@boss-young.com
戎朝律师,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及文化体育产业部负责人,擅长知识产权领域,涉及文化、体育、影视、娱乐、艺术品等行业,尤其在体育产业及影视娱乐领域深耕多年。在诉讼领域,戎律师曾经代理过多个业内影响力极大的案件,包括2008年北京奥运会系列维权案、新浪诉凤凰网中超赛事体育作品第一案、慧鱼模型作品案、“黑猫警长”著作权转换性使用案等典型案例,多年连续获得各级法院评选的十大案例、全国律协知产委、各地版权局等官方评选的十大案例,拥有较为专业和丰富的知识产权前沿疑难纠纷处理和出庭经验。在非诉领域,戎律师曾担任央视国际、CBA公司、中超公司、新浪网、PPTV等知名企业的顾问律师,并处理多个重大商业项目的专项顾问律师。
执业期间,戎朝律师获得多个权威奖项,被评为2011年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2007-2008年度静安区优秀青年律师。目前是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戎朝律师先后在2021年被评为2021年ALB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2022-2024连续三年被评为商法“A-list 法律精英”;2023年被评为2023年度Legalband娱乐法律师十五强,2023-2026连续四年荣登钱伯斯大中华区域指南:媒体娱乐律师榜单,2023-2026连续四年入选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体育娱乐;2024-2025连续两年ALB年度亚洲争议解决律师;2025-2026连续两年荣登钱伯斯大中华区域指南:知识产权律师榜单;2026年荣登钱伯斯全球指南:媒体娱乐律师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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