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分布检索模式 | 邦信阳中建中汇·法立方精品课程2021年第4期
2021-04-16



  案例一 


甲生前有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的妻子生育女儿乙,第二段婚姻的妻子丙又生育两个子女。甲未留有遗嘱。甲去世后,乙要求参与遗产分配。丙私自采集乙的生物样本,连同甲遗留的生物样本,隐名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论排除二人有亲子关系,遂拒绝乙继承甲的遗产,因而成讼。


问:乙能否继承甲的遗产?




  案例二 


甲、乙系夫妻,妻子乙在婚内与丙发生关系,生下一子,甲不知情。


问:丙能否起诉要求确认自己和孩子的亲子关系?




  案例三 


甲、乙系夫妻,妻子乙因疾病无法生育。甲乙决定采用人工授精-胚胎移植技术生育子女,遂购买丙的卵子,用甲的精子,委托另一女性丁代孕,生育一对双胞胎,孩子出生后与甲乙共同生活。孩子3岁时,甲意外去世,甲的父母起诉儿媳乙,要求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问:孩子的父母是谁?甲的父母提出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案例四 


两对夫妇,妻子临产前住进某医院相邻病床,于同一天分娩,分别诞下一子。28年后,其中一对夫妇的儿子因患病需要器官移植,在配型时才发现,父母与其并无血缘关系。后查明,这两个家庭28年前阴差阳错地互相抱错了孩子,养育的都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问:应如何认定这两个儿子的父母?




本期邦信阳中建中汇将以案为例为您解答疑惑。


2021年4月20日(周二)18:30,邦信阳中建中汇·法立方精品课程第四期——“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分步检索模式”准时直播。邦信阳中建中汇高兴律师、王若翰律师、李翰琰律师作为第四期课程主讲人、与谈人,将从自然血亲之亲子关系认定的通常模式、判断血缘关系的标准之辨(以人工生殖为例)、拟制血亲之亲子关系的认定等方面,围绕主题进行详细阐释及分享。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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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高兴 

邦信阳中建中汇合伙人,专注于婚姻、继承、私人财富管理等家事法领域。


邦信阳中建中汇合伙人,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在全国性的婚姻家庭法理论和实务会议及知名新闻法制节目上积极发声,相关论文多次获奖并收录于专业集刊。





与谈人




王若翰 

邦信阳中建中汇执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继承和自然人借贷等领域。


曾为新民周刊社会新闻调查记者,对社会中涉及伦理道德的法律问题高度关注。成为执业律师后,尤其专注于婚姻、家庭、继承和自然人借贷等案件中涉及民刑交叉的话题。



李瀚琰 

邦信阳中建中汇兼职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在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有深入研究。执业以来,专注于家事纠纷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解决。参与办理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的案件。李律师长期活跃在全国性的婚姻家庭法理论和实务会议中,多篇学术论文被发表于CSSCI期刊。李律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科研院所及专家保持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获得行业一致好评。





主持人




周琛琛 

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助理,专注于家事法领域。


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沟通能力,专注于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保险资金运用等财富传承领域的研究和法律服务,发表过多篇家事法领域专业文章。





课程内容预告





1.为什么要分步骤地认定亲子关系?

2.什么是婚生推定?

3.谁、什么时候可以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

4.非婚生子女如何认领及准正?

5.如何理解《民法典》第1073条的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6.当事人不配合亲子鉴定有什么后果?

7.人工生殖技术对血缘关系认定有哪些挑战?

8.如何认定父子、母子血缘关系?

9.我国法律上有哪些拟制的亲子关系?其构成分别基于何种法律事实?

10.代孕协议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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