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信阳主任杜爱武受邀授课2026国际统⼀私法协会暑期学校,深度解析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与中国合同法的良性互动
2026-06-27

2026年6月22日,2026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暑期学校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明镜楼尚法厅隆重举行。本次暑期学校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亚洲跨国法律中心主办,华东政法大学承办,旨在进一步推动国际私法规则的研究与广泛传播,深化亚洲区域的法治交流,并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贡献力量。

在此次学术盛会上,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杜爱武律师受聘担任暑期学校讲师,为中外学子及法律同仁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授课。杜律师的受邀,不仅彰显了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在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厚底蕴与专业实力,也体现了中国法律实务界深度参与国际规则交流与对话的积极姿态。






演讲主题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中国合同法的良性互动


杜爱武律师此次演讲的主题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与中国合同法之间的良性互动” 。杜律师结合历史脉络与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中国合同法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吸收、转化PICC的规定。

(一)历史的交汇:从法律移植到本土化创新

杜律师在开篇指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的诞生是为了回应20世纪国际贸易的快速扩张以及协调私法的广泛历史背景。在PICC出现之前,私法协调主要通过国际公约进行,但条约谈判往往缓慢且政治化,难以适应商业实践的变化。因此,PICC被设计为一种非约束性的“软法”,为各国立法和司法提供中立、灵活的规则参考 。 

值得注意的是,PICC第一版于1994年发布,恰逢中国合同法进入决定性的发展阶段 。杜律师强调,中国立法机关并未将PICC视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渊源,而是将其作为重要的比较法和解释学参考 。中国合同法的发展并非对国际规则的逐条照搬,而是一个将国际规则融入国内立法设计、在本土条件下进行检验并不断深化的过程 。2020年《民法典》合同编的颁布,更是对原合同法进行了实质性的扩充与完善,使其既具备鲜明的中国特色,又与国际商事发展趋势保持高度一致。

(二)规则的演进:三大核心案例解析

为了具象化地展示这种良性互动,杜律师选取了三个典型法律场景进行了深度拆解:

无权处分与契约严守原则(pacta sunt servenda):在早期司法实践中,出卖人若无处分权,往往会影响合同效力,1999年《合同法》甚至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 然而,这种处理方式严重损害了交易效率与安全,让买方承担了卖方的“无权”风险。借鉴PICC第3.1.3条第2款“合同不因订立时一方无权处分财产而无效”的理念,中国法律逐步实现了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在效力上的剥离。《民法典》第597条最终确立:当出卖人因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所有权不能转移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责任。这一规则的演进不仅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更好地促进了商事交往,更好地保护了商主体的期待利益。

缔约过失(culpa in contrahendo)与诚实信用:在合同订立前,如何既保障当事人随时退出的谈判自由,又防止对谈判程序的恶意滥用,是立法的难点 。 PICC第2.1.15条明确了当事人的谈判自由,但同时规定了恶意谈判的赔偿责任;第2.1.16条则专门设定了保密义务。杜律师指出,中国在立法过程中放弃了早期草案中德国式“先契约义务”模式,转而采取了与PICC高度相似的“行为规制”结构。现行《民法典》第500条与第501条明确列举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等具体违背诚信的行为,并确立了独立的保密义务,使得规则更具可操作性,有效避免了对正常商业谈判自由的误伤 。 

违约责任的严格化(From fault-based liability to strict liability):在违约归责原则上,中国合同法经历了一次从“过错责任”向“严格责任”的重大跨越 。 1981年《经济合同法》采用的是过错责任,这往往给原告带来沉重的举证负担,并导致裁判结果的不稳定 。 受国际规则特别是PICC第7.4.1条启发,中国法律最终将“不履行”作为触发违约责任的核心条件,淡化了对违约方内部过错的考察 。 《民法典》第577条确认了这一严格责任底色 。杜律师强调,这种转变极大地促进了商业交易,降低了争议解决成本,促使最能控制风险的一方承担责任,为商主体提供了更加清晰和可预测的违约救济路径。


展望未来

深化涉外法治合作与应对AI时代挑战

在演讲的结语部分,杜律师将目光投向了更加广阔的未来。他提到,PICC目前已经不再局限于通用合同法规则,UNIDROIT正以此为基础,积极推进涵盖国际投资合同、国际建筑与工程合同等特定领域的软法工具建设 。

对于中国而言,未来的道路绝不应是单向的“法律移植” 。随着中国大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商事交易体量的激增,中国不仅在学习PICC,更在通过海量的司法与仲裁实践检验现代合同规则。中国的法官、仲裁员和律师应当积极将这些宝贵的本土经验带入国际规则的讨论中,共同推动现代商事法律的解释与完善。

更为紧迫的是,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正在重塑合同的磋商、订立与履行方式 。智能合约、平台交易、数据驱动服务与AI代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这些挑战是全球任何单一法律体系都无法独力应对的。杜律师呼吁,各方应持续开展对话,在自动化的商业世界中,共同打造既保持灵活可预测,又充满人文关怀的现代合同规则体系。

此次杜爱武律师在UNIDROIT暑期学校的授课,不仅激发了学生们的思考与讨论,也为国际私法的比较研究提供了鲜活的中国视角。作为立足中国、面向世界一流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邦信阳律所未来将继续深化与UNIDROIT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邦信阳律所将持续致力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规则的学术研讨与实务建设,护航中国企业“走出去”,为构建更加公平、高效、可预期的国际经贸法律环境贡献邦信阳的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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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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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爱武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主任 📍上海

   duaiwu@boss-young.com


杜爱武律师长期从事政府与公共事务、重大商事争议解决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杜律师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兼职法律顾问、反垄断专家库专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专家库专家;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等。杜律师在政府与公共事务领域的突出表现获得业界高度认可,曾获“Legalband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15强:政府与公共事务”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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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编辑:鱼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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