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回顾 | “邦培第605期:离岸资产追踪——中国法院判决及仲裁裁决执行”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6-06-24

6月23日,由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主办的“邦培第605期:离岸资产追踪——中国法院判决及仲裁裁决执行”研讨会在上海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由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合伙人刘丽娜律师主持,特邀毅柏律师事务所(Appleby)合伙人黄晓娴(Calamus Huang)律师、合伙人马睿达(Michael Makridakis)律师担任主讲嘉宾,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甘震乾律师、合伙人徐鲁嘉律师、资深律师谢燕参与与谈交流。



研讨会伊始,刘丽娜律师代表邦信阳致欢迎辞。刘律师指出,随着中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贸易与投资,跨境争议与离岸资产处置问题日益突出,客户对相关法律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本次研讨会旨在将邦信阳在国内争议解决领域的丰富经验与离岸法律专家的前沿实践相结合,为律师同仁处理涉及离岸架构的跨境执行案件提供实务参考。

黄晓娴(Calamus Huang)律师围绕“离岸信息及资产调查”这一主题展开分享。她以中国企业在境外融资及上市中广泛采用的“红筹架构”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了开曼群岛及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的公开查册路径、合同及法定知情权、法院登记处查册、法务会计师及私家调查员协助等资产信息获取方式。她指出,在开曼群岛可通过公司注册处查册获取公司注册信息、注册办事处及注册代理人信息、公司状态等基本信息;在BVI,除上述信息外,还可进一步获取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修订文件及担保权益登记信息。她还介绍了豁免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基于法定知情权获取企业信息的特殊权利,以及开曼法院委任调查员的“非常救济措施”。

马睿达(Michael Makridakis)律师则围绕“保护离岸资产”“离岸资产及债务追踪”与“境外判决及裁决的执行”三部分展开深入讲解。在资产保护方面,马律师解析了冻结令的申请条件与程序,包括被告在管辖地拥有资产、存在资产流失实质风险且法院签发命令符合公正便利原则,并介绍了资产披露令、临时接管、搜查令等禁令救济工具,强调申请人须提供损害赔偿交叉承诺并履行全面坦诚披露的义务。马律师结合近期案例,展示了开曼法院如何依据《2012年仲裁法》第54条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程序提供紧急禁令支持。在资产追索方面,马律师对比了有担保债权人通过接管行使股份担保物权的路径与无担保债权人借助清盘程序追偿的路径,并梳理了开曼与BVI在法定偿债函、清盘呈请等方面的制度差异。在执行中国判决与仲裁裁决方面,马律师重点剖析了近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Hangzhou v Zaichang案【2025】CIGC (FSD) 60。该案中,开曼群岛大法院首次承认并执行了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认定该调解书在中国法下具有约束力、终局性和可执行性,并据此批准冻结价值约650万美元的股份。

在互动交流环节,邦信阳合伙人刘丽娜、合伙人甘震乾、合伙人徐鲁嘉、资深律师谢燕与两位主讲嘉宾围绕离岸资产追踪与跨境执行的实务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与会嘉宾围绕第三方披露令的申请要件与实务操作、中国判决在离岸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具体程序、清盘程序与仲裁条款的协调、以及离岸法院临时救济措施与中国境内诉讼程序的衔接等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聚焦于如何打通中国境内争议解决与离岸资产处置之间的实务路径,为处理跨境债权执行案件提供了有价值的操作指引。

本次研讨会通过系统讲解与案例分析,为与会律师处理涉及离岸架构的跨境执行案件提供了全面的知识框架与务实的操作指引。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依托“邦培”系列平台,携手国际顶尖离岸律所,聚焦涉外前沿法律实务问题,推动专业能力的持续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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