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上午,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举办“共话鑫三农”大讲堂第三讲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过程中以劳代偿模式的研究”主题党日活动。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党政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区农业农村委机关正副科长、基层单位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党支部委员,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中层以上干部及所有党员出席活动。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合伙人戴天骁律师作为金山区农业农村委法律顾问受邀参加活动并作主题演讲。
戴律师首先系统性展示了生态环境保护追责体系的版图,并从中厘清区农业农村委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法律定位;接着对涉及劳务代偿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重点解读和比较分析;随后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劳务代偿的法律依据、区农业农村委执法权力来源、劳务代偿适用条件、代偿方案要点、司法强制执行力保障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同时从法律思维、方法论和法律手段的应用方面与大家作了分享交流。最后,戴律师谈到,乡村在农村土地、“农业 新质生产力”、集体资产管理、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变革与创新,涉农区政府及职能部门正面临全新的机遇与挑战,应坚持法治思想,固本守正,敢于创新发展,向新而升。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党组书记沈文对“共话鑫三农”大讲堂活动和此次主题演讲给予了充分肯定。沈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建设,需要用完整、全面、准确、辩证的思维去贯彻落实,在具体的实践中,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注重“改革创新 法治建设”双力齐发,要加强农业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彰显新时代担当作为。
戴天骁律师亦将在未来的工作中尽职履责,为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规性以及乡村法治建设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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