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信阳合伙人戎朝律师团队案例入选2023年度中国十大文化法事例
2024-04-23

近日,2023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文娱法、文化法事例公布,邦信阳合伙人戎朝律师团队案例作为中国十大案例之一(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诉辽宁某药业公司等七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3年度中国十大文化法事例,该案例还经CCTV12进行报道。



事例介绍


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诉辽宁某药业公司等七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议庭:尹斐、刘佳欣、李思頔


事例简介:


2021年,原告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某文化有限公司诉称:被告辽宁某药业有限公司等七被告擅自使用与原告“华谊兄弟”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标识,实施商标侵权及商业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原告旗下艺人、实力资源、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虚假宣传。据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被告七辩称,被诉侵权的信息是抖音用户发布,非被告七所实施,被告七尽到了事后的合理注意义务。其余六被告共同辩称,其未实施原告所控诉的侵权行为且被诉行为应系二原告公司负责人或关联公司所为,二原告提交的许可使用合同仅为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内容,不具有参考价值。


关于七被告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二原告依法享有涉案商标专用权及维权权利,且权利状态稳定,均在有效期内,故其有权起诉维权;二原告自成立以来,公司自身及其品牌先后获得诸多荣誉称号,在业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故“华谊兄弟”系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涉案“华谊兄弟练习生”招募相关宣传中虚假使用二原告的经营信息、艺人信息进行宣传,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借此进行宣传的合法性,故认定其宣传内容均为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易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被告七是否构成侵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七作为抖音平台的运营者,就涉案抖音账号中的被诉行为履行了事前审核、提示,以及事后及时处置等措施,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故二原告对被告七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年8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一至六共同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系典型的擅自“借用”知名品牌的名义进行推广宣传,而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本案判决对于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标识、企业字号以及冒用他人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了否定性评价,对于该类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应有的合法权益,有效净化了市场营商环境,有力维护了合法的竞争秩序,为市场从业者进一步尊重知识产权和规范经营提供了司法警示和指引。


BOSS &amp YOUNG

律师介绍
戎朝
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

&nbsp &nbsprongchao@boss-young.com


戎朝律师,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及文化体育产业部负责人,擅长知识产权领域,涉及文化、体育、影视、娱乐、艺术品等行业,尤其在体育产业及影视娱乐领域深耕多年。代表客户包括中超公司、CBA公司、NBA中国、WBA、Osports、华谊兄弟、国际唱片业协会、PPTV、新浪SINA、荣信达、安乐影片等,曾担任中超公司、CBA联盟、央视国际、新浪、华谊兄弟等产业头部客户的常年法律顾问,诉讼方面一直主攻上述产业中涉及知识产权、竞争法专业方面的前沿、疑难、重大案件的处理。


执业期间,戎朝律师获得多个权威奖项,被评为2011年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2007~2008年度静安区优秀青年律师,曾是上海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静安区律工委委员。目前是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律协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戎朝律师先后在2021年被评为2021ALB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2022年被评为商法“A-list 法律精英”,2023年被评为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媒体娱乐领域领先个人”、2023年度Legalband娱乐法律师十五强、2023年度《商法》The A-List律界精锐、2023年度律新社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实力律师”品牌之星、2023ALB年度华东区域争议解决律师大奖,入选2023年度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体育娱乐。2024年,戎朝律师入选钱伯斯大中华区域指南:媒体娱乐律师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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