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办公楼被封!工资怎么发?
2022-03-16

2020年春节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上海乃至全国饱受疫情的反复侵扰。20223月,新冠疫情卷土重来给上海“重重一击”。很多小区纷纷进入封闭管理状态,忙碌的上海“打工人”陆续被隔离在小区之内。无论政府、企事业单位还是每一个个人,都在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当前大家关注疫情的同时,都有着疑问: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之下,上海企业如何发放工资?可否安排远程办公或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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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的疫情管控期间,企业如何

发放工资?

答:“2”是指2天48小时的封闭管理,相关人员不得离开封闭场所,如居家隔离的,不得离开家门。“12”是指社区严格管理期间,相关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如果要外出就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不参加、不去聚集性场所。

“2”期间属于封闭管理状态,员工除非封闭在办公场所,否则无法正常到岗提供劳动。这种情形下,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12”期间虽属严格管理期间,但是员工仍然有可能到岗提供劳动。但企业往往出于疫情考虑不希望员工到岗,这个时候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居家办公、休年休假或调休;如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且无年休假可休的,企业可以参照停工停产规定执行。


参考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5号)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2、《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四)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员工因小区被封闭无法到岗,企业如何

发放工资?

答:小区封闭属于政府实施的隔离措施或紧急措施,员工因此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参考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5号)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企业能否安排处在小区封闭期间的

员工远程办公或休年休假?


答:社部发〔2020〕5文虽明确了企业应当向隔离期间的员工支付工资,但未规定企业能否安排员工远程办公或休年休假。人社部发〔2020〕8号文对此有相应规定,该文明确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以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由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正在居家隔离的员工远程办公或休年休假。

有观点认为,若员工没有年休假可休的,企业也得正常支付工资。这样对有年休假的员工并不公平。笔者认为,政府有此规定希望鼓励员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所以,从公平角度认为企业不能安排隔离员工远程办公或休年休假的观点背离了政府的初衷。此外,全国多地(如江苏无锡、南京)也有政策对此进行了明确。

参考依据:

1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2、《关于苏康码“黄码”职工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有关年休假使用、工资支付等问题的答复意见(一)》(2021年7月28日)一、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企业有条件的,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企业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当事先告知职工,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处理。二、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企业未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应当(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3、《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意见》(2021年8月6日)一、(三)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的职工,企业有条件的,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并依法支付相应工资;对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统筹使用各类假期。

企业所在办公场所被封锁的,应当

如何支付工资?


答: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对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员工,企业可以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如用完各类假期仍然不能提供劳动的,可以参照停工停产的规定处理。

参考依据: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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