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剧本杀”的核心是“剧本”,剧本由作者创作完成,由发行商将剧本发售给门店商家,由玩家和演员完成演绎,一个好的剧本可以带来好的游戏体验,从而吸引玩家,为商家带来丰厚的利润,但不论是多么有意思的剧本,玩家一旦参与过均不太可能二次参与,因此,源源不断的好的剧本,才是商家盈利的基础。好的创意永远是少数的,因此在剧本创作时,不免有人照抄他人的剧本,仅将主要人员、地点改名换姓,这种粗糙的盗版无疑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也有一些剽窃他人部分内容,进行拼接,这种行为同样侵犯他人著作权,更多的是借鉴他人设计,设计可能会被认为是“思想”,依照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仅仅是思想的“表达”,而非“思想”本身,但这一行为仍然存在触犯法律风险。剧本版权合法性,是整个“剧本杀”行业面临的重要法律风险。
剧本杀目前流行的剧本中最多的就是 “谋杀推理”类,这种类型的剧本不免充斥着“暴力”、“迷信”、“色情”、“恋童”、“精神病”、“鬼神”等因素,以此来吸引玩家。这些内容从社会层面上来说,对于玩家,尤其是青少年有不良的引导,存在负面的影响;从法律上来说,这些剧本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可能会触犯法律。《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六条规定:“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经营中使用的故事剧本、设定的故事情节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七)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八)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九)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十)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剧本杀”讲究沉浸式体验,玩家需要根据剧本进行一定的换装,装扮成为剧本中的人物完成一段故事,商家为丰富剧情体验还需要聘请演员来陪同玩家一同完成游戏。很多剧本杀的内容比较紧张刺激,演员与玩家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肢体接触,这有可能造成玩家或者演员的人身损害。商家为了压缩成本会倾向于选择兼职演员,演员素质参差不齐,并且未签署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一旦演员与玩家有冲突,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商家将面临赔偿的风险。
除以上风险外,经营“剧本杀”店铺还存在以下风险:1、经营场地不合规的风险,主要是小店家“居改非”的情况,以及店家对场地进行改装,不符合消防等规定的情况;2、劳动纠纷,由于商家倾向于使用兼职演员,但可能存在实质是劳动关系但签署兼职合同的情况,这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将引起劳动纠纷。
“剧本杀”为现代的年轻人所青睐,新奇的游戏体验是重要原因,但新的娱乐项目也蕴含了新的法律问题。“剧本杀”作者、发行商、店家在该市场上获取丰厚利润的同时也应当正视法律问题,避免法律风险,促进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本文仅作为交流学习之目的使用,文中观点不代表本所立场,亦非作者的正式法律意见。本文系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原创文章,转载请完整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