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为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上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简称“新《反法》”),并由主席令第五十号向社会公布。这部法律将于2025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新法不仅强化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还针对当前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的新问题、新挑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邦培第586期: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热点分析与企业合规实务分享】7月15日晚18:30在邦信阳律师事务所视频号直播,欢迎扫码预约。
本期课程将由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士海主讲,由合伙人杨涛与谈。

一、企业如何应对新《反法》下商业贿赂规定的重大变化
· 新增处罚受贿主体规定
· 新增个人责任规定
-法定代表人必然承担个人责任吗
-如何界定新规中的“负有个人责任”要求
· 加大处罚力度对企业合规的意义
· 折扣、佣金问题探讨
二、企业如何借助新《反法》打击“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 行业现状与监管现状
· 新《反法》“双层打击”机制下企业如何维权
三、企业如何应对新《反法》下有关商业混淆与虚假宣传的拓展性规定
· 商业混淆外延的拓展性规定有哪些
· 如何利用新《反法》打击混淆行为
· 虚假宣传外延的拓展性规定有哪些
· 如何在新《反法》下合规开展宣传
四、企业如何在新《反法》下合规地修改已发布的促销活动规则
· 企业面临促销活动修改的必要性和难处
· 新《反法》为企业留下的活动规则修改空间
· 如何在新《反法》下合规修改企业已经公示的促销活动规则
五、大型企业如何理解和应对“滥用自身优势地位”条款
· “自身优势地位”指的是什么?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
· “自身优势地位”与“市场支配地位”有什么差别
· 大型企业应采取什么合规措施以避免“滥用自身优势地位”风险
六、互联网专条对企业经营的有哪些影响
· “技术+管理”的监管理念
· 禁止违法数据抓取条款合规要点有哪些
· 禁止滥用平台规则条款合规要点有哪些
七、如何理解和适用新机制“约谈”与“长臂管辖”
· 什么是约谈,什么情况下会发生约谈
· 企业如何应对约谈
· 如何适用长臂管辖
张士海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张士海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首次执业,曾在原上海工商行政执法系统作为执法官员工作5年,期间负责广告、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等。
张律师在处理跨国公司在中国大陆经营的合规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在应对政府调查方面他同样具有丰富的经验,他成功处理过大量涉及广告、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反垄断等的政府调查,包括相关的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他专注于从事广告、竞争与反垄断、反商业贿赂、商标侵权、商业秘密侵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治理、政府关系处理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张律师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报》(原《中国工商报》)等执法机构官方刊物发表多篇专业文章,多次受到各种论坛、会议组织、外国在华商会邀请进行会议主题发言或提供培训。
杨 涛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杨涛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在合规领域有近十年的实务经验,为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提供过法律合规咨询服务,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杨律师审核过大量保健食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相关的广告宣传材料并为客户提供综合的广告合规服务,并处理过大量职业打假人恶意举报案件;为不同领域的客户就其促销活动、商业模式、激励政策、业务来往等提供反商业贿赂的咨询和意见,协助客户将全球反腐败政策进行本地化;协助客户应对多起针对广告、反商业贿赂、反垄断的政府调查;为客户提供多起内部反舞弊调查服务,涉及腐败、人事舞弊、采购舞弊、职务侵占等;为客户提供数据出境、数据安全事件紧急应对等服务;为客户提供反垄断、反商业贿赂合规审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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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编辑:鱼仔
责任编辑:高兴、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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