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反垄断法》修改,加大了对企业违反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处罚力度;2023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企业落实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一项事前反垄断监管制度,旨在防止企业通过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经营者集中申报,是企业投资并购活动中的重要合规事项之一。哪些交易需要申报、申报和审查的流程如何、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衔接申报工作和交易安排等等,都是企业在投资并购交易中常常关心的问题。
鉴于此,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陈云开律师受到威科先行邀请,撰写了《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实操指引》,全面深入地讲解了中国法下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实务和合规要点,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指引。
文 | 陈云开
实务指南架构
一、概述
第一节 中国经营者集中案件概况
经营者集中案件数量等基本情况
禁止案件、附条件案件的基本情况
试点委托审查的基本情况
第二节 规范依据
二、申报准备
第一节 申报时点把握
基本规定
注意事项
第二节 初步调查和评估
控制权标准
营业额标准
未达标准进行申报的两种特殊情形
无需申报的情形及其误区
相关主体
集中类型
第三节 信息收集和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
相关市场界定及竞争分析
其他注意事项
第四节 评估适用的申报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形(适用条件)
关于简易程序的其他说明
第五节 管辖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
试点委托审查
三、申报推进
第一节 关于商谈
第二节 提交与受理
第三节 审查的程序和方式
审查的程序
审查的方式
第四节 审查的标准
基本规定
审查重点
第五节 审查的决定
审查决定的类型
附加限制性条件
审查决定的复议或诉讼
四、相关法律责任
第一节 违法实施集中的认定
第二节 违法实施集中的罚则
第三节 其他注意事项
部分试读
(限于篇幅,本段节选自第三章 申报推进-第四节 审查的标准- 二、审查重点(一)横向集中的审查重点)
对于横向集中而言,评估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首先考察集中是否产生或加强了某一经营者单独排除、限制竞争的能力、动机及其可能性(即“单边效应”);如果相关市场中的经营者数量较少时,还需考察集中是否产生或加强了竞争者之间共同排除、限制竞争的能力、动机及其可能性(即“协调效应”)。
以“大韩航空公司收购韩亚航空株式会社股权案”为例,收购方大韩航空、被收购方韩亚航空均主要从事航空客运和货运业务,存在横向重叠。该交易属于横向重叠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结论是,“此项集中对首尔—张家界/西安/深圳/杭州/南京/广州/北京/长沙/上海/大连/天津/延吉和釜山—青岛/北京/上海等15条航线定期航空客运服务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其主要论证如下:
1.市场份额
市场份额是分析相关市场结构、经营者及其竞争者在相关市场中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以及集中后实体的市场份额状况,是反垄断审查经常需要评估的因素之一。
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在首尔-大连和釜山-上海的2条航线上,集中后实体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在其余13条航线上集中后实体的市场份额均排名第一,且显著高于排名第二的竞争者。基本情况如下:
表 11:大韩航空和韩亚航空在相关航线上的市场份额(2019年)
如果参照《反垄断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根据市场份额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则,“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个别航线上可能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横向经营者集中的集中各方合计市场份额对应的竞争影响分析效果如下:
表 12:《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对市场份额与竞争影响关系的评价
2.市场集中度
市场集中度是对相关市场的结构所作的一种描述,体现相关市场内经营者的集中程度。实践中,通常可用HHI指数和CRn指数(行业前N家企业联合市场份额)来衡量。市场监管总局《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认为:“相对于CRn指数,HHI指数赋予市场份额较高的经营者更高的权重,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出市场竞争结构,因此在审查实践中被更为经常和广泛地采用。”
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大韩航空收购韩亚航空的交易,交易前相关市场高度集中,交易后相关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基本情况如下:
表 13:相关市场(航线)的市场集中度(HHI指数)
如果对照市场监管总局《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标准衡量,该案中15条航线在集中后的市场集中度均为高度集中市场。
HHI,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是一种测量产业集中度的综合指数。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横向经营者集中的市场集中度(以HHI指数为标准)对应的竞争影响分析效果如下:
表 14:《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有关HHI指数与市场集中度的评价1
对于经营者集中导致的市场集中度变化,《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认为:
表 15:《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有关HHI指数与市场集中度的评价2
3.市场控制力
该案中,围绕“航班时刻”这一稀缺资源,反垄断执法机构分析了交易将使集中后实体进一步掌握更充足的航班时刻资源,而航班时刻集聚使得集中后实体能够进一步增加航班频率、优化起降时刻,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客座率,进一步增强市场控制力。
4.对竞争关系的影响
该案中,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大韩航空和韩亚航空在中韩之间大部分航线全面开展竞争,且在案涉15条航线上竞争关系最为紧密,其他航空公司都只在其中1-4条航线上与其竞争。本次集中将消除大韩航空与韩亚航空之间的紧密竞争关系,集中后实体面临的竞争约束显著降低。
5.横向协同的可能性
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交易前相关航线上的经营者数量本身有限,该集中将进一步减少竞争者数量。竞争者数量减少,一方面弱化了对于集中后实体的外在竞争约束;另一方面,增加了集中后实体和竞争者共谋涨价的动机和能力。
6.市场进入
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航空运输行业属于高度管制行业,进入相关市场存在较高的规模经济壁垒、航权和航班时刻限制,在位竞争者和潜在进入者无法通过增加市场供给对集中后实体施加竞争约束。
综上各方面因素分析,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本次集中对相关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1] 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横向合并指南》(2010年)的观点是:HHI<1500为低度集中市场,1500<HHI<2500为中度集中市场,HHI>2500为高度集中市场。
[2]“△HHI”表述HHI指数增量。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横向合并指南》(2010年)的观点是:△HHI<100的为低危,中度集中市场且100<△HHI<200的为重大关注,△HHI>200的为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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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nkai@boss-young.com
陈律师专注于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政府法律事务等领域,为大型企业提供竞争合规、经营者集中申报、反垄断诉讼等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的第三方服务。
陈律师现为上海律协十二届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江西、宁夏、新疆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专家,黄浦区知产纠纷人民调解员,黄浦区“说法”普法讲师团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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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编辑:鱼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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