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到民法大佬的带课(书)直播中,就是民法大佬以欺诈、恐吓的方式让听众去购买课程或书籍,而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民法大佬的干涉,这些听众是不会购买这些课程或书籍的。比如,(1)民法大佬在直播中说:“参加完这些课程,看完这些书,你就能打通民法学的任督二脉,掌握的民法知识不亚于像我这样的民法权威”,一位程序员听信此信息,购买了课程或书籍;或者(2)民法大佬在直播中说:“作为一个刑辩律师,你如果不掌握民法典,你以后将在刑事官司中寸步难行”,一位辅警听信此信息,购买了课程或书籍。在上述情形下,程序员或辅警都可以要求民法大佬承担背俗侵权责任,赔偿损失;民法大佬赔偿损失的具体方式是,向程序员或辅警支付已购买课程或书籍同等金额的价款(可以微信、支付宝转账),并同时获得程序员或辅警已购买的课程或书籍(自产自消)。
上述情形纯属虚构,更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在我国民法典通过之际,作为一个民法学人,笔者通过上述虚构情形仅为向读者展示,民法是很有趣的。各位民法大佬参与直播的目的,当然也不是带货,而是向公众宣示:民法典很重要,民法很有趣。笔者也相信,各位民法大佬非常大度,一定会宽容笔者在文中的调侃之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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