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伴随着“3060目标”的提出,碳汇交易现在正炙手可热。“3060目标”是指为应对气候变化危机,我国将力争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方面要通过绿色低碳技术升级的手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植树造林、碳捕集等方法吸收和封存温室气体。因此,林业碳汇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方式。
从事林业碳汇业务实际上就是采用固碳技术将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产生碳汇,然后在碳信用市场上进行碳汇量交易。碳信用(Carbon Credit),指通过国际组织、独立第三方机构或者政府确认的,一个地区或企业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污染或减少开发等方式减少的碳排放量,并可以进入碳市场交易的排放计量单位。一般情况下,碳信用以减排项目的形式进行注册和减排量的签发。在市场上比较常见的注册林业碳汇减排项目的方式是储备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以下简称“底层资产”),然后对储备的底层资产中的产生的减排量进行检测并申请注册。
此篇文章分上下两部分,分别介绍林业碳汇业务模式以及林业碳汇业务尽调核查要点。在介绍业务模式部分,本文将从如下方面进行展开:(1)底层资产的储备方式;(2)常见的林业碳汇减排项目可申请的资质及其申请流程;(3)碳汇交易方式。
一个企业不论是申请什么机制下的碳汇抵消和碳交易资质,首先其必须拥有可以产生碳汇量的林地或林木等森林资源,我们称之为“底层资产”。底层资产储备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自有林地开发,另一种是合作林地开发。具体如下:
(一) 自有林地开发
自有林地开发是指业主方(企业)与林权人(村集体或农户,下同)签订承包协议,林权人将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业主方(企业),业主方(企业)通过运营养护承包的林地及地上林木,申请不同碳汇抵消和碳交易资质对应的减排项目,并以此销售碳排放量并获得全部收益。在此种储备方式下,业主方(企业)为底层资产即林地的使用权人,并办理了林权证。
(二) 合作林地开发
合作林地开发是指业主方(企业)与政府或者林权人(村集体或农户)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由林权人提供林地及林木,业主方(企业)承担养护成本、申请不同碳汇抵消和碳交易资质对应的减排项目,碳排放量销售实现后,收益按照林权人与业主方协商比例分成。在此种储备方式下,对应林地的林权证的使用权人为原林权人(村集体或农户),林权证无须进行变更,业主方(企业)与林权人(村集体或农户)为合作关系。需要提示的是,合作林地开发下签署合作协议的有以下两种:
1. 直接签署,即业主方(企业)及其子公司直接与有意向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林权人(村集体或农户)签订项目林业碳汇开发合作协议。
2. 在政府协助下签署,即业主方(企业)及其子公司与林地所在地政府部门、村集体组织或其他合作方先签订合作文件,林地所在地相关部门负责宣传、联系具有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合作意向的林权人(村集体或农户)与业主方(企业)及其子公司签订林业碳汇开发合作协议。
底层资产储备完成之后,企业将相关林地文件编制成申请文件即可开始着手申请不同碳汇抵消和碳交易资质对应的减排项目。目前,林业碳汇项目可申请的碳汇抵消和碳交易资质有如下类型,大致可以分国际标准、国内标准和独立标准三类。三类标准具体对应的类型如下:

根据笔者的实践经验,本文将重点介绍国家核证减排量(CCER)以及核证减排标准(VCS)。
(一) 国家核证减排量(CCER)及其申请流程
1. 国家核证减排量(CCER)的含义
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目前,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采用以配额交易为主导、以核证自愿减排量为补充的双轨体系。即一类是政府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另一类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碳排放配额强制执行,CCER自愿执行。CCER交易一方面可有效降低控排企业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为自愿减排的企业带来利益。1单位CCER可抵消1 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帮助控排企业实现1:1配额清缴,抵消企业的实际排放量。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林业碳汇作为CCER的管理、交易、审定与核证管理的有关内容。但是,2017年3月,由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国家发改委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尚未恢复受理。
2. 国家核证减排量(CCER)申请流程

(二) 核证减排标准(VCS)及其申请流程
1. 核证减排标准(VCS)
VCS全称为Verified Carbon Standard,即核证减排标准。国际组织Verra建立的VCS计划是目前全球使用最广泛的自愿碳减排机制之一,其允许经认证的项目将其温室气体减排量或清除量转化为可交易的碳信用额。当一个项目符合VCS计划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经认证之后,项目业主方便能够获得相应数量的碳信用额(Verified Carbon Unit,“VCU”),并可在公开市场上交易其所获得的VCU。一个VCU代表实现一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少或清除。

(一)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交易

(二) 核证减排标准(VCS)的交易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