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预告 | 中国不同法域法治互动的未来研讨会
2020-10-19


中国不同法域法治互动的未来 — 第六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委会研讨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 
承办:厦门大学法学院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厦门分所(筹)


01

研讨会背景

伴随着港澳回归及两岸民商事交往的发展,我国区际冲突法立法及理论研究取得可喜成就,而近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和国家惠台政策的落实,又给我们的研究带来新视角。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的往届研讨会已对区际送达、取证、判决的认可和执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且提出了完善现有法律框架的一些具体建议。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将继续秉承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对区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一些迫切需要解决但尚未形成法律框架的领域进行研究,以期产生一定的前瞻性成果供决策者参考。为此,厦门大学法学院与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将共同举办中国不同法域法治互动的未来——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第六届研讨会,集中就区际合同的法律问题展开研讨。研讨会诚挚邀请在上述领域有着深厚学养与丰硕著述的专家学者参与本次会议并发表真知灼见。


02

会议信息

一、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2020年10月22日

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3日全天

离会时间:2020年10月24日

(具体议程见下)


二、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景千禧大酒店(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2号之8号)


三、会议方式

线下结合线上

线下参会方式:凭主办方邀请参会

线上参会方式:报名获取ZOOM会议信息

线上参会报名方式:

编辑“研讨会报名+姓名+学校/单位”发送至联系人许少彬。

电子邮箱:xshaobin@126.com

电      话:15080461426


03


会议主题

区际合同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则、司法实践及统一框架构造

会议详细议题:


1.各法域有关区际合同的管辖权规则及司法实践

  • 一般管辖

  • 特殊管辖

  • 协议管辖

  • 过度管辖


2.各法域有关区际合同的冲突规则及司法实践

  • 最密切联系原则

  • 特征性履行方法

  • 公共秩序及强行性规范

  • 其他涉及合同准据法的具体问题,比如准据法选择的方式和时间等


3.2005《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及2015年《海牙合同准据法通则》是否可为我国构建区际合同法律框架提供借鉴?如何借鉴?


4.在我国仅就区际合同的法律问题构建一个完整框架体系的可行性探讨及建议,如:

  • 各法域均可接受的一般管辖规则为何者?

  • 各法域均可接受的特殊管辖规则为何者?

  • 各法域均可接受的协议管辖规则为何者?

  • 各法域对当事人协议选择准据法的规定有何差异?如何协调?

  • 各法域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有何差异?如何协调?

  • 各法域是否及如何接受特征性履行?

  • 各法域对强行性规范的适用是否有特别要求?

  • 统一法律框架:在三地还是四地间?采“安排”还是“示范法”模式?



04

具体议程

2020年10月23日


8:00-8:15

线下参会者进场,线上调试设备


8:15-8:40

1、主持人介绍与会嘉宾

2、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国安教授致辞

3、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国建教授致辞


8:40-9:10

主旨报告

报告人:徐国建教授

题目:谈谈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作用——从亲自参与《海牙判决公约》谈判说起


9:10-10:30

第一单元研讨:

区际法律冲突中的管辖权问题

(发言4人,每人约16分钟;与谈共约16分钟)

主持人:

徐崇利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

发言人:

1、杜涛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题目:超级汽车案所涉及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线上)

2、张文亮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题目:“可供扣押的财产”之诉讼管辖权根据:评大陆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线上)

3、曾丽凌副教授(福建江夏学院)

题目:台湾地区涉陆民事案件中协议管辖条款效力研究

4、国熙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

题目:跨境冻、捐卵行为中的卵子使用权界定与亲子关系确认

与谈人:何其生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线上)

周阳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10:30-10:50

合影、茶歇


10:50-12:10

第二单元研讨:

有关区(国)际合同的冲突规则与实践

(发言人4人,每人约16分钟;与谈共约16分钟)

主持人:

宋连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发言人:

1、涂广建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

题目:澳门法律对照合同海牙通则

2、顾维遐副教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题目:Choice of Law in Contract in Hong Kong(线上)

3、张珠围法官(厦门海事法院)

题目: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海商法第105条为中心

4、罗舒婷硕士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题目:合同分割制在涉港借款担保合同中的运用(线上)

与谈人:戴霞副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

韩秀丽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


12:10-14:00

午餐、午休


14:00-15:40

第三单元研讨:

有关区际合同的程序规则与实践(一)

(发言人5人,每人约16分钟;与谈共约18分钟)

主持人:

曾二秀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发言人:

1、袁泉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题目: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法律问题研究

2、陈延忠庭长(厦门海事法院审监庭)

题目:大陆民事司法文书对台送达的标准:以在台认可与执行为视角

3、王红燕讲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题目:区际合同中协议管辖相关问题(线上)

4、钱振球博士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题目:非单一法律制度与区际判决的自由流动

5、袁培皓博士生(香港中文大学)

题目:大湾区的司法协助——以跨境金融业务的争议解决为例(线上)

与谈人:易在成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线上)

宋连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15:40-15:50

茶歇


15:50-17:10

第四单元研讨:

有关区际合同的程序规则与实践(二)

(发言人4人,每人约16分钟;与谈共约16分钟)

主持人

李健男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

发言人

1、宋锡祥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题目:公共秩序保留在港澳认可与执行内地民商事判决中的运用

2、江保国副教授(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题目:论港澳台证据特别证明程序的限缩适用——以新《证据规定》第16条为中心

3、于泽博士生(澳门大学法学院)

题目:试论我国区际文书证明体系

4、于飞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

题目: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方法在两岸的适用

与谈人:梅宏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线上)

于湛旻助理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


17:10-18:00

自由讨论

主持人: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召集人涂广建教授


18:00-18:10

会议总结

总结人: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召集人涂广建教授


18:10

晚餐


更多研讨会信息,敬请期待!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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