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9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与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五类附加险的保险责任。
在此次改革之前,发动机涉水险作为车损险的附加险,需要单独购买,车损险在发动机涉水后只赔偿除发动机外其它部分的损失,另行单独购买了发动机涉水险后,才能单独主张赔偿发动机的损失。对于在2020年9月19日后购买或续保车损险的车主而言,将无需再单独购买发动机涉水险,也可享受发动机涉水险保障服务。
因《指导意见》实施至今尚未满一年,就本次河南特大暴雨受灾车辆而言,部分车主购买车损险的时间在2020年9月19日前且尚未续保,对于车辆发动机涉水造成的损失,较难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车辆被淹后产生的直接损失和施救费用属于车损险保险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在车险改革后购买或续保了车损险的车辆,在涉水路段行驶或被水淹没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以及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车主均可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
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首先,车主们应尽量避免明知路面严重积水仍驶入的情形发生,此举不仅为保证行车安全,同时还避免被认定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其次,如果车辆不慎行驶入积水路段或行驶中雨水进入车辆进气口导致熄火,亦或停在小区、地库、街道的车辆被雨水没过进气口,切记不要再次打火启动车辆。如果因再次打火启动车辆,对发动机造成损伤的,保险公司可以人为损坏为由拒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自动启停功能导致的再次打火对发动机造成损伤的也属于上述免赔情形。对于具有自动启停的功能的车辆,车主们在暴雨期间出行时最好关闭该功能。
最后,如果保险事故不幸发生,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尽量留存相关证明资料以保证后期定损理赔的顺利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一)停放的车辆被雨水浸泡后,在没启动车辆的情况下如何理赔?
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拖车服务把车辆运到相关保险公司最近的定损点定损,然后通过车损险进行理赔。
(二)停驶的车辆因雨水而漂离地面并漂浮撞击其他车辆或物体如何理赔?
主动或被迫停驶的车辆,因路面积水严重,顺水流被迫撞击到其他车辆或物体的,并且没有再次启动车辆的情况下。如顺水流撞击其他车辆的,先找交警判定责任,出具责任认定书后,由责任人一方的保险公司通过车损险理赔。顺水流撞击其他静态物体的(如房屋/电线杆/树等),车辆的损失也可通过车损险进行理赔。
(三)暴雨积水冲倒树木砸到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如何理赔?
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后,可以通过车损险进行理赔。
(四)没出质保期的车辆可否通过4S店免费进行更换因暴雨而损坏的配件?
具体情况依据4s店的购车条款而定。一般而言,如果需要车损险理赔,应到4s店定损和维修,否则产生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难以赔付。
(五)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车辆无法寻回如何理赔?
此类情况,车辆可以按全损处理,但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然后去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保险公司方可进行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