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遗失提单怎么办?——提单公示催告程序助收货人尽早提货
2020-01-20

近日,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航运团队(ITS团队)代理国内某上市公司客户,成功处理了一起因近300万美元价值货物的提单遗失而向海事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提单无效的案件,最终帮助客户很快提取了货物,从而避免了巨额货物堆存费和国内交货迟延损失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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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公示催告是指提单持有人在提单遗失后向海事法院申请宣告提单无效,使提单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与提单本身相分离,从而取得提单项下货物提货权的海事海商特色公示催告制度。
 
收货人遗失提单致其无法向承运人提货时,多数会联系承运人并向其申请重新签发全套正本提单,以便收货人凭承运人重新签发的提单尽快提货。但承运人通常因顾虑签发2套提单将其存在持有某套提单的无辜货主以凭提单无法提到货物为由起诉其索赔货物货价的巨大潜在风险,而拒绝重新签发提单;即使愿意考虑重新签发提单的,承运人通常会要求收货人提供等值于货物价值的银行担保、现金担保等可靠担保,方才考虑重新签发提单,从而导致收货人因提供该可靠担保而面临巨大经济压力。
 
相比之下,申请提单公示催告的主要好处在于:能帮助收货人无需重新签发提单即可以更经济的方式快速提取货物,避免客户遭受承运人拒绝重新签发提单而无法提货的困境,以及因重新签发提单需提供可靠担保而面临的巨大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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