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资管业的最大新闻要属“鹏华聚鑫1号-25号资管产品”违约事件。
截至目前,新闻稿件中可以看到如下信息:
1. “鹏华聚鑫1号-25号资管产品”(下称“鹏华聚鑫系列”)规模约40亿,由鹏华资产作为计划管理人所管理;工商银行作为销售机构代销;
2. 鹏华聚鑫系列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风险等级为R3级。作为私募产品,需由合格投资者认购,其投金额为人民币100万。业绩比较基准为4.1%(年化);
3. 鹏华聚鑫系列在存续期内开放申购,最近一个开放期为今年2月。产品原在2020年7月到期,并在2020年8月及9月中旬各延期分配一次。目前资金缺口据称超20亿;投资标的不明确,可能曾买入海航债券;
4. 鹏华资产发布资管计划正式终止清算及权益分配公告,称受限于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资管新规的严格要求,无法找到促使聚鑫资管计划顺利整改的路径,因此宣告终止;
5. 有消息说工行提供了一份兑付方案,承诺今年10月20日兑付本金的50%,另外48%的本金转为工行理财,2%本金作为该理财的收益,1年后到期兑付。
去中基协的网站上查询,可以看到如下信息:
1. 鹏华聚鑫系列资管产品包括鹏华聚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至鹏华聚鑫25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中,1号资管计划的成立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25号资管计划的成立日起为2017年7月19日;
2. 鹏华聚鑫系列资管产品的管理人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类型为固定收益率,未做分级安排,运作状态为“正在运作”。
看完新闻,大家心里可能有很多问号,以及感叹号。比如:
1)业绩比较基准4.1%,为什么会亏损接近50%的本金;
2)2月份在开放申购,7月到期不能兑付,5个月内发生了什么,以及在此之前,管理人是否已经知道了什么;
3)事件发酵后,管理人发的是没有实质内容的官样公告,而销售机构却给出了清晰的兑付方案;
4)兑付方案似乎与资管新规有所背离;
5)对鹏华聚鑫系列的私募份额如何转为工行理财的本金;
6)2%的本金转换是否涉及保本保收益;等等。
从时间上,可以看到这个系列资管计划从15年初成立,彼时距离资管新规出台还有三年半时间,正是基金子公司业务大规模扩张的时候,持不同金融牌照的主体嵌套模式盛行。在鹏华资管的一份关于延期分配的公告中,亦有描述“个别资产存在嵌套结构,回款需一定时间”。
基金子公司设立资管计划开展投资(主要投向是非标)的业务始于2012年,因为其不限制底层非标投资的范围,也没有风险控制指标、风险准备金等限制,业务规模一路走高,到2016年底已发展到11万亿的规模(对比一下,从07年整顿后重新发展的信托业务,在2016年底的管理规模约为20万亿)。
在15年到16年间,市场出现比较多资管项目无法如期退出的情况。16年底,证监会出台了基金子公司的管理新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加入了风险准备金要求,以及对风险控制指标的要求(如净资本、杠杆率)等;到2018年4月,出台资管新规,其以行为监管的思路,对资管项目采取相对统一的监管原则。
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对于不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应在过渡期内(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鹏华资产也说因为资管新规的要求,产品无法整改,只能终止清算。
这个新闻里,让大家觉得意难平的点是,业绩比较基准4左右的资管产品,出现了大幅本金亏损。
网上也有很多猜想,比如说鹏华资产是通道,这个项目是个资金池产品,长期风险积累到现在集中爆发。
但从资管行业本身来说,风险并不仅伴随高收益产品,任何预期收益率(或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下,都可能出现本金亏损。
对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来说,其义务在于将金融产品销售给适格的投资者,并全面进行信息披露,不要误导投资人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产品。
鹏华聚鑫系列的真相到底如何,我们还需要等迷雾消散后去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