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颖杰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一
新三板市场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6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总量10452家,其中创新层907家,基础层9545家,其中集合竞价的挂牌公司9425家,做市转让的挂牌公司1027家。
(二)交易情况
1.历年股票成交情况统计

上述数据表明,自2015年到2018年新三板股票交易呈现先上升后回落的过程,2018年的股票交易量已为新三板扩容以后的新低,换手率也极低,交易不活跃。
2.2018年三板指数月度统计

上图表明,新三板成指及新三板做市指在2018年处于不断下跌的过程,新三板上大部分股票的交易价格也是不断下降中。
(三)股票融资情况
历年股票发行情况统计

上述图表表明,2018年的发行次数仅为2015年、2016年、2017年发行次数的二分之一左右。通过发行新股取得融资的挂牌公司逐步减少,金额也不断降低。
二
新三板挂牌公司费用
新三板挂牌公司除在申请挂牌时所需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用及挂牌初费外,之后每年仍需支付以下费用:
1.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年费,分为以下四大类收费:挂牌公司总股本2000万股(含)以下,收费2万元;挂牌公司总股本2000-5000万,收费3万元;挂牌公司总股本5000万-1亿股(含),收费4万元;挂牌公司总股本股1亿以上,收费5万元;
2.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费用,约10万-20万元/年;
3.律师事务所服务费5-10万元/年;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5-10万元/年;
5.中国结算就股票登记、权益分派等收取的手续费。
三
新三板挂牌公司申请IPO的路径
目前,按照法律规定新三板挂牌公司无转板的绿色通道,拟IPO的挂牌公司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正常的程序申请IPO。新三板挂牌公司申报IPO审核的两种方式:第一,以新三板挂牌企业身份申报;第二,在新三板摘牌后以非新三板挂牌企业身份申报。
(一)挂牌情况下申报并暂停转让,获批后终止挂牌
新三板挂牌企业申报IPO流程主要包括:(1)在公司内部决策决定IPO,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决议后要及时公告;(2)在向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并取得申请受理许可通知书后,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暂停转让;(3)在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申请终止在新三板挂牌并公告。
(二)先行摘牌,再行以非新三板挂牌企业身份申报IPO
此种方式的好处在于IPO审核期间不再受新三板相关规范的监管和约束,但需要先行履行与摘牌相关的程序。摘牌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身份丧失,将承担未能正常申报IPO或者审核不成功的风险。
四
退市及退市要求
(一)退市要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1)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2)终止挂牌申请获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3)为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4)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5)挂牌公司经清算组或管理人清算并注销公司登记的;(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A公司若需退市,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即可。
(二)退市程序
1.股票公司申请其股票自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暂停转让;
2.挂牌公司董事会提出终止挂牌的事项并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挂牌公司在终止挂牌试行获得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的相关文件;
4.全国股转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决定;
5.挂牌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作出同意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之后发布股票终止挂牌公告。
总结
资本市场不断变化,新三板自2013年12月确定扩容,直至2015年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挂牌企业不断增多,整个市场高速发展。2018年1月,新三板交易制度由之前的做市商及协议转让变更为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但该交易制度的变更未能转变新三板低迷的形势,新三板市场交易量及再融资金额不断降低。新三板公司每年需支付30-50万元的费用,且新三板公司申请IPO与其他公司相比无明显优势,仍需正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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