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司法局联合上海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委、教委、国资委、外事办和法制办共同发布了《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该意见旨在确定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方向与方式。以下是本所对该意见的几点归纳:
一、为国家和上海自身的发展战略服务
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在国家层面须为国家的“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改革开放战略服务,在上海市层面须为上海自贸区建设、“五个中心”建设和“四大品牌”发展服务。
二、国际化与中国特色和优势相结合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国际大都市,其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既要体现国际化,也要突显中国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国际化具体体现在,在上海建立涉外商事调解中心、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国际金融贸易研究中心,积极引进外籍高端法律人才加入上海的各种涉外法律机构与平台。突显中国特色和优势具体体现在,利用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外企业解决商事争端提供多种模式选择;利用中国的互联网技术优势,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新模式,推动线上与线下法律服务相结合。
三、硬体建设与软体建设齐头并进
为发展上海的涉外法律服务业,不仅积极进行各种硬体建设,成立上海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实践基地、上海企业涉外法律联合培训中心、上海东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等涉外法律研究与培训平台,而且积极推进各种软体建设,完善投资环境、行政服务体系和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四、发展与壮大涉外法律人才队伍
其基本措施又包括三个方面:(1)引进储备人才,鼓励高层次法律专业留学人员回国发展,力争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与培养纳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2)培育专业人才,通过新成立的各种专业研究与培训平台,以及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创新式教育、继续教育、定期培训与海外交流等各种方式培育专业的涉外法律人士。(3)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
五、扶持与打造上海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品牌
其基本措施大致有两个方面:(1)加强经费保障,加大政采购涉外法律服务的力度,将涉外法律工作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2)鼓励国际交流,支持国内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国内律所与境外律所在上海设立联营机构,鼓励国内律所聘用外籍高端法律顾问,鼓励国内的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建构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专业服务联盟。
显而显见,相关部门将通过 “引进来”与“走出去”两方面的举措,争取2020年在上海形成涉外法律服务的新格局。在此,我们也附上该意见的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