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莫焕晶案中消防、物业的因素对其量刑的影响
2018-06-05


李国栋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作出判决,驳回被告人莫焕晶的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如果经过最高院的核准,被告人莫焕晶将被执行死刑。


笔者比较关注的是,在二审中莫焕晶的律师还是针对消防部门救援过程中有没有过失以物业消防设施有没有缺陷、物业管理有没有不足的问题着重进行了举证和辩护。对此,一审法院认定“火灾扑救时间延长,与案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及消防供水设施运行不正常,致使供水管网压力无法满足灭火需求有一定关联”,而未有指出消防部门在救援中存在任何过错。同时,一审法院认为物业设施的不到位,“不足以阻断莫焕晶本人放火犯罪行为与造成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未对如何得出该结论进行详细的论述。


二审法院认定:“消防人员履行了法定职责,救援符合规程,不存在失职、失误、拖延的情况。火灾救援时间延长,是由于水压不足、水泵接合器阀门锈死等客观原因造成”。可见二审法院亦认为消防部门不存在失职,而物业消防设施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并且据此认为消防救援的时间虽然因为消防设施的问题而有所延长,但是其作为一种介入行为,并没有加重或者促进危害结果的产生。同时,二审法院认为物业管理的不足在事前就存在,都谈不上是一种介入因素,所以辩护人对于消防救援不力和物业管理存在不足的意见不能被采纳。


对此,笔者认为二审法院的认定是正确的。因为即使法院能够认定消防部门和物业都存在过失,被害人家属也仅仅可以依据判决中对于物业消防问题的认定,进一步向相关责任人去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但这并不足以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对此有人会说,虽然被告人罪大恶极,但是如果能够避免上述物业消防问题的话,被害人还是有极大可能获救的。所以要说对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物业消防问题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相应的,被告人就应该减轻一部分的罪责。该种说法在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中,判定各方应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的时候是有道理的,但是在刑事责任的认定中是站不住脚的。


刑法上对一个犯罪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可以证明其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又具备了其他必备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话,行为人就要对整个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莫焕晶的放火行为就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由于物业消防的问题是一种“介入行为”。法院需要审查的是莫焕晶的放火行为与四人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物业消防的 “介入行为”能否阻断这个因果关系。


由于莫焕晶选择在凌晨被害人睡觉的时候,在相对封闭的高层房间内放火,该行为本身就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高度危险,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介入,根据一般人的经验和常识,也极有可能造成正在睡觉的四名被害人的死亡。而事实上也发生了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物业消防的问题,并没有打断莫焕晶“放火——产生致人死亡的危险——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的进程,因此就可以认为该介入行为不足以阻断莫焕晶放火行为和四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除非有证据证明有其他人出现加害被害人导致其死亡,或者被害人自己原本有机会逃出去,但是自己求死——这种情况下,实际的危险是由其他人或者被害人自己导致的,才产生阻断莫焕晶的放火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效果。


由于认定了莫焕晶的放火行为和四个被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且其具备责任能力和主观故意,又没有阻却违法的事由,就需要按照刑法放火罪的规定,以造成四人死亡的结果来对其定罪量刑。


刑法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莫焕晶的放火行为造成四人死亡(其中三人还是婴幼儿)、200多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以死刑作为其基准刑是合理的(确定基准刑后法院会根据量刑情节调整基准刑,以确定最后宣告的刑期)。而考虑到其不存在自首,只有坦白情节,不足以使其免于死刑的处罚。而上述着重提到的物业消防的问题这类第三方的介入因素既不属于法定从轻情节,也不属于酌定从轻情节,在确定宣告刑时可以完全不予以考虑。


综上,物业消防的问题作为介入行为,只在判断莫焕晶的放火行为与四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需要予以考虑,而一旦认定了该因果关系,莫焕晶就要按照放火罪以造成四人死亡的结果来定罪和量刑,量刑过程中会考虑危害结果、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等量刑情节,但不会考虑物业消防问题的介入。综合考虑上述量刑情节,对莫焕晶处以极刑没有问题。


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说:“如果说(后果)是死一个或死两个成年人,结合这么多理由的话,我感觉可能会有点希望,但是三个未成年人(死亡),毕竟是这么小的小孩。不管法理怎么样,它毕竟要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


当然,在刑事量刑的时候不考虑物业消防问题,不代表相关责任方就能被免除其应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三名被害小孩的父亲林生斌已经向包括物业、家政、消防等在内的9家单位提起民事诉讼。就像林生斌自己说的,希望这场悲剧能唤醒大家对高层住宅消防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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