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 知产护城:护城河多半不在专利——专利、著作权与商业秘密的组合
2026-06-21



目 录

01
合规总纲

安全为什么先于效率——医疗AI合规的第一性坐标

02
伦理底盘

四原则与五维度——把伦理拆成可自测的4×5矩阵

03
数据合规

训练语料的来源合法吗——敏感信息、人遗资源与出境三关

04
伦理审查

躲不开的法定前置——两部办法、专家复核与AI知情同意

05
准入三关

上市要拿哪些证——药监、网信、卫健三线并行

06
辅助边界

算力芯片、模型技术出境与中美博弈下的贸易合规

07
责任归属

AI误诊谁来担——两条责任线与三个接缝

08
知产护城



护城河多半不在专利——专利、著作权与商业秘密的组合

09
出海合规与附录

三道关与三种监管哲学——中、美、欧的能力、权利与落地

本篇导读:

医疗AI公司的护城河,多半不在专利。这话听着反常识,却是这个领域的实情。

原因有两层:其一,最核心的诊疗方法,专利法直接划在保护范围之外;其二,真正值钱的东西——模型权重、训练好的医疗知识库、核心数据——恰恰是公开了就贬值、因而也不该去申请专利的。本篇讲清三道护城河各自能守什么、主力该摆在哪。


转载自公众号戎戎熊智讼

文 | 戎朝


PART 01

专利:诊疗方法的"除外"陷阱,与绕法


医疗领域的专利,第一道坎是一条除外条款。

《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3项明确: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诊断方法的认定有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即落入除外、不予授权——一是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对象,二是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一套AI算法若被写成"一种疾病诊断方法",几乎注定被驳。

但除外条款留了一道绕法:方法不授权,"产品"可以授权。 用于实施该诊断治疗方法的产品权利要求——诊断系统、装置、设备,乃至计算机程序产品、存储介质——属于产品权利要求,可以申请。换句话说,同一套算法,写成"诊断方法"被拒,写成"诊断系统""辅助诊断装置"则可能授权。

这意味着,专利撰写策略,本身就是资产策略。 同样的技术内核,权利要求怎么撰写,直接决定它能不能成为一项受保护的资产。当然,绕法也有边界:与外科手术密不可分、本质以治疗为目的的,即便包装成"方法"也会因其治疗性质被驳——硬绕绕不过去。


PART 02

著作权:能护代码,护不住算法


第二道护城河是著作权,但它能守的范围有限。

训练语料这一头:病历、影像、医学文献往往承载他人的著作权或数据权益,拿来训练,授权链必须清晰(与第3篇的数据合规一脉相连),否则护城河没挖成,先惹上侵权。

软件这一头:代码可以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但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不是"思想"。算法的思路、模型的方法本身,著作权护不住——它只护住代码这层外壳的具体表达。竞争对手用不同的代码实现同样的算法,著作权拦不住。

所以著作权这道河,护得了代码的皮,护不住算法的核


PART 03

商业秘密:核心资产的真正归宿


第三道,才是医疗AI护城河的主力。

《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主席令第五十号,2025年10月15日施行)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这就是商业秘密的"三性"。

模型权重、训练好的医疗知识库、核心算法参数——这些一旦公开就贬值的东西,恰恰最适合用商业秘密来守。它和专利是两条相反的逻辑:专利以公开换取二十年独占,到期进入公有领域;商业秘密不公开、理论上没有期限,只要守得住秘密,就一直是资产。对一个核心价值在"训练出来的那套参数"里的公司,后一条路往往更合身。

维权也有"牙齿"。这部法原本就设有惩罚性赔偿(现为第22条):故意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在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惩罚性赔偿;损失难以确定的,由法院判给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还有一层数据兜底值得用好。同一部法在2025年修订时新增了第13条,把数据抓取纳入规制——即便某批数据还不够"秘密"到构成商业秘密的程度,一旦被非法抓取,仍可依第13条主张救济。这给医疗AI的数据资产,在商业秘密之外又加了一道外围护栏。


PART 04

组合拳:三道河怎么配


三道护城河不是三选一,是分工配置:

  • 专利护外围——把能写成装置、系统的部分申请下来,用于公示、防仿制,是看得见的工事。

  • 商业秘密守内城——模型权重、知识库、核心参数这些不该公开的命脉,靠保密守住,不设期限。

  • 著作权护表层——代码的具体表达。

真正的护城河,是商业秘密做主体、专利做外围、保密措施做地基的组合。专利能授的,是公开的、有期限的;专利不能授、也不该公开的核心,要靠秘密来守。把宝全押在专利上,反而暴露了最不该暴露的东西。


PART 05

总结


诊疗方法除外条款的边界,是单项专利的胜负手;但放到全局看,更要紧的判断是——医疗AI最值钱的东西,正是专利护不到、也不该公开的那部分。所以护城河的主力不是专利,是商业秘密;专利是外围工事,秘密才是内城。

而商业秘密的命门,在"三性"里那个唯一能由企业自己掌控的要件——保密措施。秘密性靠它维持,价值性以它为前提。没有扎实的保密措施,再核心的资产,在法律上也不构成商业秘密,出事时连主张的资格都没有。

不授专利之地,秘密即资产;护城河深浅,全看保密之功。



本篇合规清单

  • 保密措施留证:保密措施本身要留下证据,为日后主张"三性"、请求惩罚性赔偿备足弹药。

  • 专利走产品路径:可专利的部分写成装置、系统、计算机程序产品,避开诊疗方法的除外条款。

  • 语料授权链清:训练语料的著作权与数据权益授权到位(与第3篇衔接),不让护城河带着侵权瑕疵。

  • 核心资产定密:模型权重、知识库、核心参数以商业秘密保护——定密分级、签保密协议、控制访问权限、操作留痕。

  • 数据配第13条兜底:数据资产在商业秘密之外,备好依数据条款维权的预案。

现状与时效附注

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10月施行,强化了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并首次把数据抓取纳入专门规制——对以数据和模型为核心资产的医疗AI公司,这是一次保护力度的实质提升。趋势很清楚:法律对"数据—算法"类无形资产的保护,正从模糊走向清晰。越早把核心资产按商业秘密的标准管起来、把保密措施做扎实,将来主张权利时就越有底气。须注意,本篇所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2025年最新修订版(20251015日施行),其条号与内容较2019年旧版已有调整,适用时务必以现行修订版本为准。

资料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3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主席令第五十号,2025年10月15日施行;第10条商业秘密、第13条数据条款、第22条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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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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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朝
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

   rongchao@boss-young.com

戎朝律师,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及文化体育产业部负责人,擅长知识产权领域,涉及文化、体育、影视、娱乐、艺术品等行业,尤其在体育产业及影视娱乐领域深耕多年。在诉讼领域,戎律师曾经代理过多个业内影响力极大的案件,包括2008年北京奥运会系列维权案、新浪诉凤凰网中超赛事体育作品第一案、慧鱼模型作品案、“黑猫警长”著作权转换性使用案等典型案例,多年连续获得各级法院评选的十大案例、全国律协知产委、各地版权局等官方评选的十大案例,拥有较为专业和丰富的知识产权前沿疑难纠纷处理和出庭经验。在非诉领域,戎律师曾担任央视国际、CBA公司、中超公司、新浪网、PPTV等知名企业的顾问律师,并处理多个重大商业项目的专项顾问律师。

执业期间,戎朝律师获得多个权威奖项,被评为2011年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2007-2008年度静安区优秀青年律师。目前是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戎朝律师先后在2021年被评为2021年ALB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2022-2024连续三年被评为商法“A-list 法律精英”;2023年被评为2023年度Legalband娱乐法律师十五强,2023-2026连续四年荣登钱伯斯大中华区域指南:媒体娱乐律师榜单,2023-2026连续四年入选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体育娱乐;2024-2025连续两年ALB年度亚洲争议解决律师;2025-2026连续两年荣登钱伯斯大中华区域指南:知识产权律师榜单;2026年荣登钱伯斯全球指南:媒体娱乐律师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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