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各地办公室紧密协同,锐意进取,在业务发展、专业精进、品牌建设与社会责任等维度齐头并进,展现出蓬勃的活力与高效的协同。
我们整合了武汉、杭州、厦门、嘉兴、抚州、合肥等办公室的精彩动态,点击标题链接即可查看。
近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下称“人保武汉分公司”)年度合作律所考评中,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凭借年度车险追偿回款率第一的优异成绩,获评“车险追偿优秀律师团队”。
7月31日,上海邦信阳(杭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上海邦信阳(嘉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合举办了“红魂铸律魂 初心向法治”党建共建主题党日活动暨第九届“Boss&Young”杯青年律师演讲比赛。杭州与嘉兴的同仁们齐聚嘉兴南湖畔,以红色根脉之地重温奋斗初心,以铿锵激昂之声激扬律政青春。
建设工程案件专业性强、争议标的大,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的认定高度依赖司法鉴定,鉴定意见往往直接左右案件的胜负走向。然而,由于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原则,鉴定必要性的审查、鉴定范围的限定、鉴定材料的质证以及鉴定意见的采信等关键问题,实务中长期存在较大争议,“以鉴代审”“久鉴不决”“对鉴定意见照单全收”等问题时有发生,也是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最容易失分的环节。为进一步提升本所律师在建设工程案件鉴定领域的实务操作能力,统一专业认识,更好服务客户,2026年7月30日下午,杭州办公室建设工程和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在事务所十二楼大会议室举办了以“建设工程案件鉴定实务问题”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向律所全体成员开放,专委会全体委员及所内相关业务领域律师参加研讨。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夫妻一方找人冒名配偶共同借款并以共有房产设定抵押所引发的纠纷。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冒名处分行为能否被定性为无权处分,进而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8月11日,杭州办公室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建设工程和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级工程师,彭根堂律师受浙江大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邀请在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西大楼一楼报告厅与“建投集团三级分(子)公司书记、经理能力提升班”的六十余位建设管理领导一起进行交流研讨,主讲《施工合同解释(二)实施后工程项目合规管控与法律风险防范》。
2026年8月12日晚,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杭州办公室公司企业和商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逐条解析研讨会在本所12楼大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专委会秘书长刘芹律师主持,副主任郑怡律师担任分享人,主任孙建萍律师及全体委员共同参加,律所副主任何云笑律师参与指导,围绕征求意见稿第12条至第30条展开逐条梳理与深入研讨。
前两篇我们聊了AI模型训练的技术原理和法律困境,也看了各国法院的不同判法。那么问题来了:我国究竟应该建立什么样的规则?本篇尝试给出一个具体的制度设计方案。
7月31日,上海邦信阳(嘉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上海邦信阳(杭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合举办了“红魂铸律魂 初心向法治”党建共建主题党日活动暨第九届“Boss&Young”杯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嘉兴分所与杭州分所的同仁们齐聚嘉兴南湖畔,以红色根脉之地重温奋斗初心,以铿锵激昂之声激扬律政青春。
2026年8月1日上午9时,上海邦信阳(抚州)律师事务所开展专业法律研学,由律所合伙人徐勇兴律师主讲,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参与集中学习,聚焦最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开展逐条精讲。
上海邦信阳(抚州)律师事务所诚邀有想法、有创意、有勇气的你们加入。
2026年8月20日,受抚州市高新区综治中心邀请,邦信阳抚州办公室主任万秀芬、律师甘源、周莉瑶与抚州市高新区综治办政委办工作人员潘朦、城西街办综治办主任黄勇辉、钟岭街办综治办主任方华意、崇岗镇综治办主任许国忠,开展座谈交流,双方共同签订战略协议。
2026年8月3日,中共抚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公示了抚州市首批法治督察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单位推荐、个人自荐、资格审查、背景调查、综合评议等严格程序,全市共 34 名同志拟聘为首批法治督察员,聘期三年。邦信阳抚州办公室徐勇兴、邓慧英、孙晨、甘源四位律师成功受聘,充分展现了我所在法治建设领域的专业实力与社会责任担当。
近日,由上海邦信阳(合肥)律师事务所主办的“邦信阳 Open Talk·建工司解(二)专场沙龙”圆满举行。本次活动聚焦刚落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吸引了来自省内头部建工企业的法务负责人与多家律所的专业律师,近 50 位行业同仁齐聚一堂,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民间借贷、商事购销场景中,第三人碍于情面以保证人身份在债权文书上签字担保已十分普遍。多数保证人仅依靠人情信赖落笔,对保证法律关系性质、保证期间计算规则缺乏清晰认知,一旦涉诉,往往错失抗辩机会。本文结合两份生效裁判案例,梳理保证基础法律要件、保证期间起算与存续核心规则,系统梳理保证人常用抗辩事由,为担保纠纷当事人提供清晰可落地的庭审抗辩思路。
一面鲜红锦旗,一份诚挚肯定,是当事人最真挚的褒奖,也是律所专业服务的有力见证。近日,邦信阳合肥律所的刘明珠律师,凭借高效专业的办案能力、细致暖心的服务态度,收获当事人专程赠送的致谢锦旗。
热恋阶段,情侣间出于情感表达相互转账、共同消费实属常态,彼时双方多不计较资金往来,少有留存款项性质相关凭证。但感情破裂、双方分手之后,资金往来引发的财产纠纷层出不穷,不少当事人因恋爱期间支出无法追回诉至法院。司法实践中,情侣间转账并非一概可返还或不予返还,款项金额、转账时间、聊天备注、资金用途等均是法院裁判核心依据。本文将结合真实婚恋财产纠纷案例,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分类解读法院认定标准,清晰划分可追回、不可追回款项边界,为大众规避婚恋财产纠纷提供法律指引。
我们大多数人渴望爱情,也期待婚姻能够成为患难与共、相濡以沫的港湾。然而现实中,当一方遭遇疾病、贫困、失业等困境时,另一方选择疏离、逃避甚至拒绝扶助的情形并不少见。今天要普及一个法律概念——扶养。法律上的“扶养”不同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也不同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而是指夫妻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互相扶助、互相供养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源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内容。那么夫妻间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法律如何规定?司法实践中又如何把握?本文结合一起真实案例进行分析。
为积极响应行业党委党建工作号召,扎实推进律所标准化、规范化党建建设,厚植党员律师爱国情怀与科创进取精神,筑牢理想信念根基,8月21日上午,上海邦信阳(合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开展专题党建主题日活动,集中参观学习《共和国脊梁——中国科学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合肥巡展。
近年来,汽车“以租代购”模式愈发常见——低首付甚至零首付、月供灵活等特点,吸引了不少手头资金有限但有用车需求的消费者。然而,这种模式在法律上通常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消费者按期支付租金取得车辆使用权,租赁期满后以名义对价取得所有权。看似“租着租着车就归自己了”,实则涉及“融资”与“融物”的双重法律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合同性质、租赁物归属、取回权行使等问题往往让当事人措手不及。本文将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汽车“以租代购”中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希望能帮助经营者和消费者看清门道、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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