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仲裁国际行研讨会于2018年5月5日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
研讨会邀请到来自全国各个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等从事仲裁法律制度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约180余位代表,围绕中国仲裁国际化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为中国仲裁与国际接轨建言献策。
开幕式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主持。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副秘书长Kristin Campbell-Wilson和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健龙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刘晓红代表上海政法学院,对莅临研讨会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她认为,现如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以及法律制度仍存在差异,中国在未来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必须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刘晓红指出,本次会议为海内外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一个重要机会,并表示上海政法学院愿与理论界、实务界一道,共同为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发展贡献力量。
Kristin Campbell-Wilson在致辞中谈到,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与上海政法学院在学术研究、业务实践以及师生交流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此次中国仲裁国际行研讨会的召开,也是双方达成进一步对话合作的良好开端。

于健龙认为,自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和全世界联系更加紧密。他表示,本次会议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为中国仲裁国际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并预祝此次会议圆满成功。
开幕式后,与会代表围绕第一个议题“先调解后仲裁制度及其延伸”进行讨论。于健龙担任主持人,斯德哥尔摩仲裁院前主席、Bredband律师事务所律师Johan Gernandt、爱尔兰大律师Oliver Connolly、北京霖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玉林、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分别就“避免和解与仲裁中的矛盾与冲突”“仲裁和解中的优势与挑战”“仲裁机构作为中介的作用”“外国仲裁员是否有权仲裁中国案件”等问题发表观点。与会代表与四位发言人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互动讨论。

接下来,北京金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霆主持议题二“中国的审理模式”的研讨,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京、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Jane Willems、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国际法官Anselmo Reyes分别对“中国与海外仲裁模式的分析”“仲裁员的选择程序及其行为”“证人的必要性和听取证词的道德规则”“中国仲裁如何对待外国法律提交的证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下午进行了第三部分议题“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和中国仲裁”的讨论。本议题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主持,Kristin Campbell-Wilson、国际商会北亚地区办公室首席代表范铭超、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修松、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任玲分别就“国际仲裁如何影响国内仲裁”“如何将国际特点引入中国仲裁”“投资和商事的国际仲裁分析”“中国法院仲裁的司法审查”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并表达自己的观点。

第四部分议题“中国仲裁的未来展望”由陈建主持,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徐国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研究与信息部副部长徐之和、印度Law Senate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S Ravi Shankar、英格兰威尔士大律师Timothy Shawn McNamara、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法律合作处副处长魏庆分别针对“国际公约的重要性”“对中国仲裁的未来展望”“印度仲裁机制”“英国与中国仲裁法的差异”“如何提高中国仲裁机构的竞争力”等问题发表看法,并与与会代表进行互动讨论。

徐国建博士在展望未来中国仲裁时谈到,回顾国际仲裁发展过程,国际仲裁之所以变得如此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国际仲裁裁决在全球受到了承认和执行使其比法院的裁决更具优势。为解决一国法院判决在通过得到承认和执行的问题,目前各国正在就“认可和实施外国判决的海牙公约”做进一步的努力。该公约草案目前有七个重要的点要处理,其中包括知识产权,仲裁和司法,法官判决之间的关系,法官判决与仲裁裁决之间的关系,还有未来海牙公约和现在海牙公约的关系,尤其是其跟《纽约公约》的关系。这七个重要的点,将会在新一轮讨论中深入讨论。目前,中国、欧盟、美国等重要大国都参与了此次讨论,这势必会是未来争端解决的机制之一。如果该公约成功在很多国家通过并实施,那么国际冲突和争议解决的版图就会发生巨大变化。仲裁的重要性不会减少或者消失,但是争端解决的机制除了调解、仲裁等,还会有一个新成员。换句话说,承认外国法官判决的公约将在未来出现。
闭幕式由徐国建主持,陈建、Kristin Campbell-Wilson致辞,并宣布研讨会圆满落幕。

通过本次中国仲裁国际行研讨会的深入交流,众多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在增进海内外专家学者交流互动的同时,对中国仲裁制度的完善及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