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是可社会化配置和利用的经济资源,是当今社会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如何促进数据分享和流通是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关键。但日趋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似乎阻碍了数据的自由流通,尤其是刚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更加强化了信息主体的权利,没有顾及数据处理者的合法利益。
在立法格局已定的情况下,如何同时保障信息主体的权利数据的自由流通,是当下数字经济时代十分迫切的任务。很多学者相信,数据信托也许是一种可行的方案。它的概念、模式和法律结构究竟是什么样的,将通过本期讲座予以展现。
如何高效地保护信息主体的权利?
数据孤岛的困境如何破解?
数据寡头的数据垄断及垄断违法嫌疑如何化解?
数据安全和企业海外上市的矛盾如何化解?
信息主体的权利和数据流通的矛盾如何化解?
数据信托可能是个答案。
2021年9月7日(周二)18:30,邦信阳中建中汇·法立方精品课程第十三期——“数据信托:概念、模式与法律结构”准时直播。邦信阳中建中汇合伙人胡峰律师将围绕数据信托进行深入分享,并与华东政法大学韩旭至、王镭研究员围绕以上问题展开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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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信阳中建中汇合伙人
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员、杭州互联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建的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兼职研究员。专注于争议解决、信息技术法(含数据保护、网络安全与电子商务)和艺术法,曾参与起草上海市地方标准《去标识化数据安全流通指南》。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特聘副研究员
民法学博士、法理学博士后。工业与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研究员,陕西省法学会互联网法律与治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入选上海市首批“超级博士后“激励支持计划、上海市长宁区首批“青年创新英才”,出版专著《人工智能的法律回应》、《个人信息的法律界定及类型化研究》。
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院特聘副研究员
南京大学和德国慕尼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上海市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兼任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研究员、上海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入选2020年度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主要研究方向为数据财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先后主持并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项。
如何高效地保护信息主体的权利?
数据孤岛的困境如何破解?
数据寡头的数据垄断及垄断违法嫌疑如何化解?
数据安全和企业海外上市的矛盾如何化解?
信息主体的权利和数据流通的矛盾如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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