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所合伙人洪流律师的文集《法眼》由文汇出版社结集出版。该书收录了洪流律师近年来发表的法律随笔,讲述了一位律师眼中的中国法治。

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冤案?
天为什么是黑的?你的生命属于谁?
为什么我们哀悼乔布斯?案子是如何“做”出来的?
我们需要陪审团?
以何种名义杀人?为啥这些法官不愿干了?
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
洪流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曾在人民法院工作,后转行当律师,现为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先后在核心刊物及报纸上发表数十篇论文,2011年开始成为《新民周刊》专栏作者。
浸润法律事务多年,洪流律师对于法律及当前中国法治的理解独到而深刻。

图:《法眼》一书内页插图
文段选摘
“我坚信一点:我们今天缺的,不是法律,不是金钱,而是对于人性和良知的真诚信仰。”
——《天为什么是黑的?》
“法律的悲悯来源于我们心中最原始的真善美的普世价值,这是我们内心最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保证我们社会中的不公平、不平等、不正义,可以修正法律中的缺陷和落后的条款,可以让我们拥有更完美的秩序体系和价值观念。”
——《法律的悲悯》
“历史的真相,如同河流下的石头,虽未露面,但水枯的那一天,总会显出真容。真希望一切美好都是真的,一切丑恶都是假的。然而黑暗有多暗,只有光明知道。”
——《法眼看北洋》
序/我看洪流随笔

著名记者、作家
洪流律师的法律随笔要结集出版了,嘱我写序,由衷地为他高兴。因为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科普随笔”我们见得很多,但优秀的法律随笔见得不多,其中一个原因 就是法律随笔不太容易写好。世俗眼里,“法律是无情的”,严肃的、不苟言笑的、不容易轻亵的,而随笔呢,这种文字题材的规定性就是要求活泼的、轻松的、生动的、智慧的表达,没有一定的才情,两者驾驭不好就会“豁边”。
不知道是不是沾着北大的“仙气”,毕业于北大法律系的洪流就具备这样的才情。大概是四年前,我们认识不久,他就给了我这样的印象,那天说起了北大的学生社团 之活跃,特别是文学社团的活跃,看似沉默内敛的洪流忽然说了很多,也很“圈内”,给我的直觉就是学习法律的洪流,同时也是文学的拥趸,便约他为新民周刊写稿,当了他的责任编辑。从此他一发不可收,创作热情高涨,法务再忙,也忙里偷闲地撰稿,几乎是每周一篇的发稿率。
洪流随笔的第一特点是擅长以警策之句,生动地向读者普及、诠释一些法律定义,比如“现代司法”的基本功能,你也许要写几百甚至几千字的简介,但是他却常常能 在短文中,于叙事之暇,轻松一带而出:“现代司法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规定,认定相应的法律事实,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各阶层间以及各种社会利益的矛盾。”
言简意赅,惜墨如金。如果你要求“中国特色”的诠释,他也能一语中的:“作为一个新近崛起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法治和司法在短暂的数十年间走过了其他国家一 两百年才走过的道路,这种急剧的发展,自然让人眼花缭乱。20世纪80年代我们还习惯于在每年的固定时节看司法机关召开的各种公审大会,习惯于看被告犯罪嫌疑人被五花大绑胸前挂着各种罪名牌子在观众面前低头无语,而今天还有哪个地方的司法部门敢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把犯人拉上来?止损和威慑都是法治的主要功能,但是现代社会,这样的功能早已不该再通过游街示众来实现……”
洪流随笔的第二个特点是“合时而作”,关心当下,关心社会,关心世风,法律人事务繁忙往往容易被业务淹没而不太关心新闻,但是洪流是个例外,再忙,他也见缝
插针地关心时务,行之于文,往往可以一口气指点几个眼球事件,显示了宽阔的视野和扎实的阅读与积累,比如《仅有良知的审判够吗?》一文,从“1970年16岁的张红兵被革命的意志冲昏了头,向当局告发了自己的生身母亲,两个月后,无辜的母亲被枪决”开始,他一口气举了四个与“良知审判”相类的事例,给人
感觉浩浩荡荡,气势极大。再如《穿帮了吧你》一文,谈法制新闻报道短板现象的,却如信步山阴道中,左右拈花,随手就拿一个当初“最当下”的法国“沙利尔周
刊”喋血事件,看似无关,其实切中要害,很漂亮的闲笔。
洪流随笔的第三个特点是语言生动,隽永,见解深刻。比如谈复杂的“司法公正”,他会冷不防杀出一句“正义女生双眼被蒙着黑纱是为了保证公平,而决不是为了对 恶行视而不见”。你惊愕之下,实在想不出还有更警醒的说法,一如当年读《岳飞全传》里“杨家枪”与“罗家枪”比高低的场面,两相争持不下,岳飞出手制止,拍马上前只一枪便刹那间“摆平”两造,这叫没救的“败枪”,在场的顶尖高手统统作声不得。又如谈“现代监控”,对其破案的高效率一方面予以高度肯定,“当老警察还依赖于靠线人、靠关系、靠摸排获取犯罪信息时,新警察已经习惯于在各种监控视频里搜寻犯罪人的面孔”了;一方面也犀利地指出它的双刃性:“反过来看,人人都可以监控和被监控,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亲情却未必是好事。夫妻间可以用手机监控对方的忠诚;朋友间可以将彼此饭局的视频上网出卖;情人间可以把当初助兴调情的爱爱片段拿来要挟对方。家庭和亲友,这些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正被现代化的高科技所腐蚀。监控和被监控,重塑着诚信规则,也在毁灭着诚 信规则”。文末竟然以冯梦龙《喻世明言》十六卷所讲述的一个变鬼赴约的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来讽喻诚信的今非昔比,真可谓奇兵突出,刀枪齐鸣,让人意外之际,击节赞叹。
洪流的性情妙文还有不少,我在此仅以自己印象较深的几篇发表一些感想,并且很想进一步发表一些意见:法律其实是让有才情有性情之人来解读、来践行的,世人已 经习惯说“法律无情”,其实都是最皮相的见解,为了保护良知、保护良民的利益,为了保护守法者的利益,为了保护所有受害者的利益,为了公平和正义,法律与人类社会恰恰是最多情、最深情的。
把严谨的法律思考与活泼生动随笔融为和谐的一体,洪流可谓自成一家的斫轮高手,律师界有这样的高手,更是人才难得。惟祈洪流有更多的作品问世,让社会得以更多的普法滋养,则善莫大焉。
是为序。
胡展奋
2015年12月27日于大风楼


图:《法眼》一书目录
后记
几年前,在朱平律师的大力推动下,事务所与《新民周刊》合作,开辟《律师法眼》专栏,该专栏从律师的视角,对一些热点的社会法治问题进行梳理和评述。在此背 景下,我开始将平时从业过程中的心得体会转换成文字,逐一发表。在撰写的过程中,得到了朱平律师、胡展奋老师、丁曦林老师和陈彧老师的大力支持,在此一一 谢过。
刚从学校毕业时我进入法院,从事了数年刑事法官的工作,后转行从事律师业务。这样一种角色的转换,让我看待法律事务时可以有多元的角度。在作为律师代理案件 时,我经常会带着原来做法官时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即“如果我是法官我会如何处理这个案件”,而不是简单地从一方当事人的角度来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这样的双重思维方式,让我获得了一些客户的好评,也吓跑了一些客户。在静下心来为《律师法眼》撰写文章时,很多时候我也喜欢从一种全局的角度来看问题并试图得出一个比较客观的结论。
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如果从清末开始起算,至今已经一个多世纪;如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至今也有三十多年。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 的成就,尽管这些成就与最终目标相比还是有很大距离。法治的现代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包括经济基础的夯实、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建构、法律人群体的规模化和精细分工、民众法治意识的培植和觉醒等。这三十多年的法治建设,最成功之处在于通过各个法学院校培养了一个庞大的法律人群体,这些法律人虽然身处不同岗位,但都受过共同的法学教育,具有共同的法律意识。这些从法学院校源源不断被输送出来的法律人,将是未来中国法治建设修成正果的生力军。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即便在前进的道路上会有挫折和小退步,法律人仍会在国家治理的重要岗位上占据越来越多的席位,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始终相信,法治 的道路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本书不少文章在撰写之时观点存在偏激、浅薄之处,为收存的完整性仍予以保留,还请读者多予以包涵。考虑到律师的主业并非文字,所以如果一些文章存在语法错误或表达欠缺的,也请读者考虑一下“作者是个律师,不是搞文学的”一笑而过。
我还要感谢我们工作组团队,是他们在业务上帮我分担了很多,才使我有时间能胡乱涂鸦,尤其是苏琬律师和黄海诺律师,他们还帮助我对文章予以了校对和整理。
感谢北大时的导师王世洲教授,是他教会了我如何保持对法律的信仰,更重要的是,教会了我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达到刊载标准的文章。
洪流
2015年12月于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