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芳,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自2015年重庆市长黄奇帆公开要求“重庆在年底前暂停审批担保公司、小贷公司、P2P公司,并对重庆现有的上述类型企业经行清理整顿,工商行政部门对不规范经营的理财咨询类公司要进行约束”后,重庆、北京相继宣布暂停投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时间,各路从事投资业务的企业纷纷抢滩上海,最高峰时,上海市工商局单日受理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就高达60家。
今年1月28日,上海市工商局宣布暂停含有“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业界多家知名企业,比如“渤海华美”、“橡树资本”等均面临“有项目、有资金、无主体”的窘境,纷纷通过收购、转让现有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方式,“买壳”问世,股权投资类企业营业执照顿时“洛阳纸贵”。
但随着今年3月23日《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府发【2016】19号)印发后,上海“叫停”投资类企业注册的“最后一个靴子”也终于落地。据获悉,本市金融办联合市工商局等多家主管部门4月1日制定实施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1)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贷款咨询”、“融资咨询”、“借贷平台”、 P2P、“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等类金融企业登记“从紧控制”;(2)对现有企业变更登记“从严把握”;(3)各区(县)政府要对辖区内主要商务楼宇、科技园区、招商中心进行排查摸底,发现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等风险高发企业,要及时上报。
从目前形势来看,随着“中晋投资”、上海证监局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出证监系统首张“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案”行政处罚书等事件的相继爆发,为维护本市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该项整顿活动有进一步深入开展的趋势。我们预计,7月份以后才有望开放相关登记手续。同时,随着对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登记管理的加强,上海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设立及变更投资人必须本人到场、必须使用实际办公场所等监管手段,结合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动综合执法体制等管理措施,使对投资类企业的多元监管格局常态化。
同时,我们也认为,由于浙江省商务厅对ODI企业的支持和鼓励,其高效的审批效率,将使落户浙江成为ODI企业的一个新动向。而深圳以及其前海自贸区也依然保持着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开放姿态,但鉴于其经信委、外管局对境外投资的严控,深圳在引进ODI企业方面并不具有显著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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