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5月邦信阳·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双月报
2025-06-24


在证券市场蓬勃发展的进程中,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核心要素。而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严重影响着证券市场的诚信根基,扰乱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证券虚假陈述法律服务在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了保障这一进程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

邦信阳证券虚假陈述法律业务组,定期精心编制虚假陈述的双月报,旨在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广阔而深入的视角,让读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当前证券虚假陈述领域的最新法律动态、典型案例剖析、前沿法理研究成果以及行业内的热点问题。

通过这份双月报,我们希望能够助力各类资本市场参与者,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把握证券虚假陈述相关的合规要点,清晰洞察潜在的法律风险,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前行,进而共同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录

一、裁判案件

1. 股票,被告上市公司,一审上海金融法院

#业绩预测 #预测性信息安全港规则

2. 股票,被告含董事、高管,一审上海金融法院

#董高增持承诺 #重大性 #审查义务

3. 股票,被告含相关责任人,上海金融法院调解

#概括性先行调解承诺机制

4. 股票,被告含中介机构,上海金融法院调解

#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特约条款 #索赔权利转让

5. 股票,被告上市公司,上海金融法院调解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保险

二、学术前沿

1. 郑晓剑:证券虚假陈述比例连带责任之反思

#比例连带责任 #一般过失 #追偿权

2. 马更新等:股债区分视角下债券虚假陈述的赔偿责任

#股债区分 #重大性 #因果关系 #有效市场

3. 叶怀民:债券虚假陈述揭露日认定探析——基于偿债能力虚假的整体性揭示与市场反应的剖析

#揭露日 #价格波动

4. 叶格: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介机构民事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证成

#因果关系 #实质参与财务造假

三、业务组动态

1.市值管理合规界限与诉讼风险防范闭门沙龙圆满落幕:以案例厘清界限



一、裁判案件


1 股票,被告上市公司,一审上海金融法院

#业绩预测 #预测性信息安全港规则

启示:本案是上市公司适用预测信息安全港规则,并成功避免担责的典型案例,对其他上市公司类似操做具有借鉴意义。第一,预测信息披露时可自查是否符合通常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操作惯例;第二,根据事实进展来判断,上市公司对于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下降及回款不及预期,是否不能预见的,如是则上市公司在预测信息发布时未能提示情有可原;第三,上市公司在收到会所的修正反馈的次日,即发布更正公告,属于及时更正。以上三点做到可符合安全港规则的“三个除外”。


2. 股票,被告含董事、高管,一审上海金融法院

#董高增持承诺 #重大性 #审查义务

启示:本案是邦信阳合伙人及律师代理的市场首例董高增持承诺虚假陈述案,具有前沿、先导性,对后续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作出增持承诺有极大参考意义。第一,董事、高管在作出增持承诺时应当有真实的资金准备,并在增持承诺后续履行时,积极筹措资金,相反的,不应制作虚假资产证明应付监管检查;第二,增持承诺主体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实质关键作用的、增持承诺金额跟净利润相比较高以及增持承诺作出后对市场价量影响较大的,被认定为重大性概率较高;第三,上市公司需在发布增持承诺公告前、履行中,核实、跟进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时履行召集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公告的义务,进而避免构成共同侵权或帮助侵权。


3. 股票,被告含相关责任人,上海金融法院调解

#概括性先行调解承诺机制

启示:概括性先行调解承诺机制,是对示范判决既判力、当事人诉讼处分和诉前调解的灵活综合运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兼顾了公正。在该机制的作用上,上市公司应重视示范案例的不利影响,科学、充分、全面应诉虚假陈述示范案例。


4. 股票,被告含中介机构,上海金融法院调解

#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特约条款 #索赔权利转让

启示:中介机构通过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并对投资者接受赔付后,视为相关索赔权利业已转让,进而引导纠纷化解。对后续中介机构平息纷争、争取有利赔付责任,具有借鉴意义。


5. 股票,被告上市公司,上海金融法院调解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保险

启示:市场上已经出现证券虚假陈述相关责任保险,上市公司值得关注。如未来发生虚假陈述事项,可在保险公司参与下进行调解,快速化解上市公司侵权债务风险。




二、学术前沿


1. 郑晓剑:证券虚假陈述比例连带责任之反思

#比例连带责任 #一般过失 #追偿权

评:

该学者指出了比例连带责任作为一种过渡性的责任形式在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如适用不确定性。其内容为被告针对性抗辩、最大化权益提供了指引。


2. 马更新等:股债区分视角下债券虚假陈述的赔偿责任

#股债区分 #重大性 #因果关系 #有效市场

点评:

该篇实务文章聚焦于目前实务中争议较大的债券虚假陈述纠纷,重申了债券虚假陈述责任案件在重大性判断、因果关系证明等若干重要方面应采取不同于证券虚假陈述的做法,总的来说,债券虚假陈述纠纷中被告的抗辩点要多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本文内容值得上市公司关注。


3. 叶怀民:债券虚假陈述揭露日认定探析——基于偿债能力虚假的整体性揭示与市场反应的剖析

#揭露日 #价格波动 

点评:

在既有的少数早期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例如超日债案、五洋债案)中,法院一般将立案调查通知书公告日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选定为揭露日。但随着《虚假陈述新规》取消了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债券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也逐渐走向独立。该学者结合债券本身的交易特征,对前置程序取消背景下揭露日的认定方式给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指引。揭露日的前移诉请和后移抗辩,一直以来都是诉辩双方常见策略,本文对于前置程序取消后揭露日的认定、分析具有借鉴意义。


4. 叶格: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介机构民事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证成

#因果关系 #实质参与财务造假

点评:

我国现有司法实践对中介机构责任的因果关系判断缺乏关注,这可能导致投资者滥诉和证券中介机构被过分追责。该文章为中介机构梳理出清晰的判断(抗辩)思路,值得广大中介机构关注。



三、业务组动态

邦信阳虚假陈述业务组近期动态如下:


1. 市值管理合规界限与诉讼风险防范闭门沙龙圆满落幕:以案例厘清界限

2025516日,由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市值管理合规界限与诉讼风险防范”闭门沙龙在邦信阳上海办公室成功举办。本次活动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客座教授、上海律协证券合规与纠纷专委会主任黄江东律师,小多金服合规咨询部执行总监薛朝,以及邦信阳上海办公室合伙人金贇律师和杜燕心律师。此外,部分上市公司、三板公司高管以及买方机构高管等嘉宾出席会议聆听。本次沙龙对市值管理的合规风险防范进行了深入讨论,为参会者带来了前沿的法律知识与实务经验。

如欲进一步了解本场沙龙的具体内容,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市值管理合规界限与诉讼风险防范闭门沙龙圆满落幕:以案例厘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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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 & YOUNG


编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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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燕心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
 duyanxin@boss-young.com

商事与金融诉讼、仲裁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硕士、蓝鲸财经认证专家

承办、协办多个超亿元的商事纠纷案件,其中部分作为知名律所全国诉讼策略模拟大赛题目、入选最高院公报案例、最高院2017年民营企业家股权纠纷三大重点督办案件之衍生纠纷案件、知名律所的年度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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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贇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
 jinyun@boss-young.com

商事争议解决、刑事业务领域、资本市场及并购重组

上海大学法学学士

持中国期货从业资格、基金业从业资格及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

曾为国内外多家大型知名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在法律业务办理过程中注重法律和商务并行,使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金贇律师曾处理多起中、高院以及最高院的复杂、疑难案件。同时,金律师入选《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争议解决领域》律师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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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飞翔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
 yanfeixiang@boss-young.com

结构化金融产品、金融争议解决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承办多个超亿元的商事纠纷案件,荣获律新社“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争议解决领域”律师名录、“2023 ALB China 长三角地区律师新星”,代理案件获上海法院十大金融案件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金线司法案例-金融与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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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伟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
 zouwei@boss-young.com

争议解决、刑事业务领域、反商业贿赂与反舞弊调查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

邹伟律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在检察机关从事职务犯罪侦查、批捕等相关工作。执业十多年来,邹伟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与代理、公司合规治理及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曾在上海首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善林金融、国金宝等P2P案,领导干部受贿案等社会影响力较大案件中从事刑事辩护及代理等工作,并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且富有创造力的法律服务。除此之外,邹律师在公司治理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曾作为企业代表处理相关大量公司合规、经营、内控及人力资源业务,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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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莉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
 jiangli@boss-young.com

投融资、私募基金、商事与金融争议解决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曾在知名机构从事十年法律工作,先后为近百个债权融资、股权投资项目及私募基金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蒋律师曾代理数件私募基金违约及侵权纠纷、公司股东与董监高纠纷及证劵虚假陈述诉讼纠纷等诉讼和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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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芝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上海
 wangruizhi@boss-young.com

商事争议解决、刑事业务领域、资本市场及并购重组

东华大学 法学学士学位

王律师擅长公司股权架构处理、合同领域的争议解决及非诉业务。

曾为多家包括上市公司、证券类私募基金等提供长期法律服务,并先后曾任多家多家国企、上市公司、外资企业和大型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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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依日太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上海
 bayiritai@boss-young.com

投融资、商事与金融争议解决

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类本科、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法律硕士

参与的商事纠纷案件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等领域。此外,曾负责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投资养老不动产项目,并参与上海浦东知名科投企业参与A+轮投资杭州某数据运营领域头部互联网企业等非诉项目。


俞快对本期内容亦提供帮助。





  • 代表性案例

· 为客户在上海首例欺诈发行证券案中提供辩护服务,在多被告中为客户取得唯一缓刑判罚结果

· 代表某投资人诉“*ST华铁”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

· 代表某投资人诉“*ST信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 代表某投资人诉“飞音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 代表某投资人诉某金交所定融产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 为杨某等人涉嫌操纵股票市场、内幕交易罪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的辩护,所代表的当事人均被判处缓刑

· 代表杨某等人证券场外配资案(因金融杠杆配资事项在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标的约2亿,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该案属于该院人民法院处理民间杠杆配资案件的先例性案件)

· 代表杨某等人证券场外配置案(处理因民间配资事项与朱某之间的纠纷,通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标的约9000万)

  • 实务文章

· 《新司法解释后,上市公司及券商怎么用好“预测性信息安全港”规则》发布于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2025年1月26日

· 《揭秘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后,法院如何重塑重大性要件认定标准》发布于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2024年12月18日

· 《内幕交易抗辩事由:实证分析与法律规制》发表于《财经法学》(CSSCI)2022年第2期

· 《信息隔离墙的内幕交易抗辩效力研究》发表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1年第13卷 总第6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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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编辑:鱼仔

责任编辑:高兴、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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