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下,数据已成为驱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资源,而数据合规则成为了保障这一进程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邦信阳每月分享的《数据合规与数字化转型法律动态》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视角,让读者了解当前数据合规与数字化转型的最新法律动态,帮助企业与机构把握合规脉络,规避潜在风险,促进健康的数据生态构建。
文 | 邦信阳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
全国业务委员会
一、人工智能(AI)领域
事件: 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正式启动先导计划,实施周期为2026年6月1日至11月30日。依托国家AI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所在省份先行先试,在基础底座及制造、医疗、金融等垂直领域开展伦理审查,建设5项以上标准、伦理风险案例库。
值得关注: 这是我国AI伦理审查制度从"纸面规则"迈向"落地实操"的关键一步,十部门协同、部省市三级联动,企业需在7月15日拟人化互动办法叠加下将伦理审查台账与备案、标识统一纳入合规中台。
链接:https://ecnia.com.cn/policy/2995
事件: 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4月10日公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21号令)将于7月15日起施行,6月网信办连续发布专家解读文章阐释立法逻辑。该办法是我国首部AI拟人化互动服务专门立法,采用"小快灵"立法形式,涵盖情感照护、陪伴等持续性情感互动服务,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密关系服务、要求显著标识"非真人互动"、连续使用超2小时须提醒等。
值得关注: 首部针对AI情感陪伴/虚拟伴侣的专项立法,填补AI拟人化互动监管空白;企业需在7月15日前完成合规适配,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情感操控禁止、内容安全等多维度要求。
链接:
https://www.cac.gov.cn/2026-06/03/c_1782142434783056.htm
事件: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人工智能应用伦理安全指引1.0》,系统划定AI应用伦理安全边界与底线,识别六大伦理安全影响(人类主导权、公共秩序、个体认知与社会价值、社会分化与歧视、生命健康与基本权益、可持续生态),提出"造福人类、服务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核心理念。
值得关注: 首个AI应用伦理安全指引,将伦理要求贯穿AI应用全过程,与《生成式AI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刚性规制协同,构成"柔性指引+刚性规制"的中国特色AI伦理安全治理体系。
链接: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479876
事件: 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金发〔2026〕8号),从治理架构、开发应用、数据治理、算力建设、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保障与监督7个方面提出32项指导性意见。明确资金交易、信贷审批、承保理赔等涉及客户利益的生成式AI场景为高风险应用,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隐私数据不得用于模型训练。
值得关注: 首份金融行业AI安全开发应用专项指导意见,确立了"谁使用谁负责、自主可控、务实高效、安全发展"四大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将AI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金融AI合规具有里程碑意义。
链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61708&itemId=915
关键词:5月7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达成临时政治协议,修订《人工智能法》相关条款,延长高风险AI系统合规时限:独立运行高风险AI系统规则自2027年12月2日生效,内嵌于产品的高风险AI系统规则自2028年8月2日生效;明确AI水印标注义务将于2026年12月2日落地。
事件:6月25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方案》(交科技发〔2026〕60号)。方案聚焦智能驾驶、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能航运、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能建养、智慧出行服务、智慧货运、智能安全监管十大方向,首批梳理41个重点应用场景。明确提出开展智能驾驶"端到端"大模型研发与测试、鼓励开发民航垂域大模型、推动低空智能运输等前沿方向。
值得关注:AI赋能交通运输领域的首份系统性行动方案,智能驾驶"端到端"大模型、低空智能运输、民航垂域大模型等前沿方向被正式纳入政策试点框架,标志"AI+垂直行业"政策落地进入加速期。
链接:
https://zjhy.mot.gov.cn/zzhxxgk/jigou/zhghc/202606/t20260626_4208294.html
6. 公安部公布10起AI生成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事件: 6月15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多起涉及AI生成技术滥用:广西黄某用AI生成冒充警务人员虚假采访视频进行商业营销(行政处罚);上海有人用AI编造"地铁墙皮掉落"险情视频(行拘7日);广东沈某宏用AI生成"高考考场用手机拍摄"虚假图片;河南吴某帅用AI生成虚假高考语文试卷图片。
值得关注: 集中展示AI技术滥用的执法态势——从传统文字造谣升级到AI视频/图片造假,执法机关对AI造谣从"事后追惩"转向快速查处,形成持续高压。
链接:
https://www.xhby.net/content/s6a33f1b2e4b07fc6ee8bd0e9.html
事件: 6月14日,各大短视频平台全面落地中央网信办细化的AI生成内容标注专项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全平台上线AI生成内容发布必选标签,要求视频开篇醒目加注标识(3秒内、画面宽度≥5%),未合规标注不予分发,配套分级违规处置机制。
值得关注: AIGC治理从"事后追惩"迈向"事前阻断",将标注设为发布"硬门槛",平台须建立AI反欺诈检测模型,治理重心前移,重塑内容生态权责体系。
链接: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54360401697587762/
事件: 6月起,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开设"涉AI应用乱象举报专区",专项受理公众举报AI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关注: 专项举报通道的设立标志着AI治理社会监督机制正式运行,公众参与成为AI乱象治理的重要补充力量。
链接:
https://www.cac.gov.cn/2026-07/02/c_1784735653742452.htm
事件: 6月18日,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等AI领域创新布局,提升Token普惠服务能力,面向中小企业优化智能体服务。
值得关注: 政策层面首次将"智能体服务普惠"纳入中小企业赋能框架,AI治理与产业发展双轨推进。
链接:
https://www.stcn.com/article/detail/3968817.html
二、数据领域
事件: 6月18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自8月20日起施行。正文25条,明确重要数据处理者每年度开展风险评估、重要数据安全状态重大变化须及时评估、鼓励一般数据处理者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评估,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细化评估内容、报告报送和结果运用。
值得关注: 将《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原则性风险评估要求转化为全景式操作框架,标志着网络数据安全治理迈入精细化、标准化新阶段,企业合规路径进一步明确。
链接:
https://www.cac.gov.cn/2026-06/18/c_1783525612489633.htm
事件: 6月26日,爱特思亚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静安区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指导下,通过上海市网信办、上海市数据局审核,获得全市首张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备案结果通知书。根据负面清单新规,原本需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业务,仅需完成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即可,合规门槛明显降低。
值得关注: 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制度的首个实操落地案例,标志着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进入执行阶段,为跨国企业提供更灵活合规路径。
链接:
https://www.cnfin.com/qy-lb/detail/20260626/4432470_1.html
事件: 6月1日,新版《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6号)正式施行,取代沿用30年的旧版。核心变化:取消"实用性"要件、将数据/算法/AI模型纳入技术类商业秘密保护范畴、明确8类法定保密措施(含权限分级、远程访问管控、操作日志留痕等)、新增黑客入侵/云盘窃取等数字化侵权情形、域外管辖规则、举证责任转移、罚款上限提升至500万元。
值得关注: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30年来首次重大修订,将AI模型、算法、数据等数字资产纳入保护范围,对企业数据合规与知识产权保护具有深远影响。
链接:
https://www.cfsn.cn/news/detail/598/352893.html
事件: 6月13日,国家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将数据划分为业务数据、用户数据、企业数据3个一级分类、9个二级分类、67个三级分类,从高到低分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敏感一般数据、常规一般数据四个级别。
值得关注: 首份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专项指南,67个三级分类实现精准数据画像,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分类口径不统一、数据目录碎片化问题,为金融数据安全资源配置提供统一坐标系。
链接:
https://zjic.zj.gov.cn/ywdh/ggkf/202606/t20260624_24131778.shtml
事件: 6月1日发布、7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明确:企业对外投资中不得未经许可出口或转移国家禁止或限制的数据,对外投资涉及的跨境数据流动须严格依《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执行,境外仲裁/诉讼/调查需向境外提供材料时须遵守数据安全审批程序。
值得关注: 首次在对外投资制度中嵌入数据跨境红线,企业对外投资合规须增加数据安全维度审查,境外司法配合场景的数据出境风险被明确关注。
链接:
https://www.deheheng.com/dongtai/news/36916.html
事件: 6月1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报告(2025年)》,系统总结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实施成效和执法情况。
值得关注: 首份官方个人信息保护年度报告,为观察执法趋势、监管重点和企业合规方向提供权威数据支撑。
链接:
https://www.sohu.com/a/1036625563_121106875
事件:6月11日,中央网信办通报3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将结合整改情况依法处置处罚。
值得关注:与71款通报形成执法合力,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加码,企业整改窗口短、违规成本高。
链接:
https://www.sohu.com/a/1036625563_121106875
事件:6月8日,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要求测评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原则,涉及产品测试须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不同产品采取不同标准横向比较,未开展测试仅凭主观感受评价须说明。
值得关注:首份网络测评活动专项规范,整治"只评不测、商测一体"乱象,涉及数据采集和对比方法的合规要求,对测评类平台和自媒体影响深远。
链接:
https://www.tht.gov.cn/contents/17284/612972.html
事件:6月17日,《数据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是继2017版、2020版后的第三次系统性大修,核心变化包括:(1)新增"个人信息处理合法性基础"专章;(2)修改"敏感个人信息"定义;(3)新增AI类产品数据收集专条(训练数据审查、输入敏感信息过滤与输出风险管控)、终端设备权限调用规范、统一账号不构成跨主体天然数据共享依据;(4)新增"海外法律管辖判定与冲突处理"专章,要求建立境外政府数据请求应对机制;(5)新增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条款。
值得关注:国内个人信息保护实操性最强的核心国家标准迎来系统性大修,保护重心从"隐私政策+告知同意"全面转向"全生命周期治理+AI数据规则+跨境法域冲突应对+组织问责体系"。
链接:
https://www.tc260.org.cn/portal/suggestion-detail/ef5518f3213b4ec5bc5f3f2ce5ce1bee
事件:6月17日,《数据安全技术 自动化工具收集网络数据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是我国首次针对自动化工具(包括网络爬虫、数据采集脚本等)访问和收集网络数据制定的技术要求国家标准,与网安标委同批发布的5项标准(零信任能力成熟度模型及评价方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测评估方法、个人信息安全规范、AI技术涉及未成年人应用安全指南)一并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首次为"爬虫"等自动化数据采集工具划定国家标准技术红线,将此前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技术规范,对搜索引擎、数据聚合平台、AI训练数据采集等场景的合规边界具有直接规范意义。
链接:
https://www.tc260.org.cn/portal/suggestion-detail/070bd0f2bab446be9e293e491a786a76
事件:6月13日,上海市网信办通报: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因未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求、违法出境个人信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被罚款1000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指出企业存在"后端处理数据合规能力不足""数据出境合规审计不严"等问题。
值得关注:数据出境领域迄今最大金额行政处罚之一,释放强烈信号——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企业须建立覆盖全数据生命周期的合规流程。
链接:
https://news.china.com.cn/2026-06/18/content_118554611.shtml
三、算力领域
事件:中国信通院何宝宏6月透露,中国算力平台监测范围已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的智算算力,截至2026年一季度智能算力规模达1882 EFLOPS(FP16),预计年底全面实现算力数据自动化监测。
值得关注:算力监测体系基本建成,为算力调度、交易和监管提供数据基础设施,算力领域的"看得清才能管得住"原则正在落实。
链接:
https://fjgov.cn/jjxx/xxhdt/202606/t20260603_7155597.htm
事件: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普惠算力赋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探索"算力银行"“算力超市"等创新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存入闲置算力资源,通过跨区域、跨周期调度灵活取用。部署5大行动、16项重点任务,目标到2028年底建成覆盖广、成本低、服务优的普惠算力服务体系。
值得关注:算力从"消费品"赋予"资产属性”,中小企业身份从"末端接受者"转为"生态参与者",算力流通交易新业态将催生新的法律合规需求(交易规则、定价机制、安全责任等)。
链接:
https://www.ccidgroup.com/info/1270/46645.htm
事件:《银行业保险业AI安全开发应用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应按需布局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智能算力底座,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金融机构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算力服务,支持同业探索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使用国家算力节点降低AI研发成本。
值得关注:金融行业首次明确算力共享机制,将算力建设纳入金融AI合规框架,算力外包管理被列为信息科技重要外包风险点。
链接:
https://www.cnstock.com/commonDetail/731611
事件:6月18日,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明确提出深入开展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和算力互联互通行动计划,推动算力资源开放、开展算力并网池化及互联工作,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服务平台建设。
值得关注:算力互联互通被纳入平台经济协同发展核心任务,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平台建设加速,算力标准化和互联互通的规则需求将跟进。
链接:
https://www.sohu.com/a/1038408023_115433
事件:6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建设新型能源算力枢纽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6〕26号),目标到2027年可调度智算规模达10万P、“用算"企业超1万家,实施"算力汇渝"工程,建设万卡级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打造"词元工厂”。
值得关注:地方算力枢纽建设方案明确时间表和量化指标,"疆算入渝"等跨域算力合作模式探索算力资源市场化调度的新路径。
链接:
https://www.sohu.com/a/1038408023_115433
四、虚拟货币/加密资产领域
26. 检察日报刊文辨析虚拟货币永续合约交易平台刑法定性
事件: 6月15日,《检察日报》刊发《开设虚拟货币永续合约交易平台行为的刑法定性辨析》,以韩某某、高某开设赌场案为例,分析永续合约平台的运行和获利模式,提出应穿透"金融投资"表象审查赌博核心特征,辨析诈骗与赌博犯罪,审慎适用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
值得关注: 首次在权威司法媒体系统辨析虚拟货币永续合约的刑法定性难题,为类似案件提供"穿透式审查+实质判断"方法论指引。
链接:
https://newspaper.jcrb.com/html/2026-06/15/content_151962_19620637.htm
27. 上海静安区法院宣判虚拟货币跨境对敲换汇案,涉案超2亿元
事件: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6月宣判一起利用虚拟货币作为中介的跨境对敲换汇案,涉案金额超2亿元。被告人通过"私人银行"模式,境内分散人民币账户收款→购买虚拟货币→境外承兑商兑换为英镑/欧元,9人中5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并处罚金30万至150万元。
值得关注:以虚拟货币为中介切断跨境资金痕迹的非法换汇判决,执法机关突破技术障碍完成跨境对敲全链条打击,对同类犯罪具有标杆意义。
链接:
https://ysxw.cctv.cn/article.html?toc_style_id=feeds_default&item_id=9397173634864352992&channelId=1119
28. 香港区域法院判决OTC洗钱案:内地女子用USDT洗钱929万港元获刑47.5个月
事件:6月23日,香港区域法院宣判一起虚拟资产OTC洗钱案。34岁内地女子在香港开设多个数字银行账户接收诈骗赃款,提现后到虚拟资产找换店买入加密货币,两个月涉案929万港元,认罪后被判监禁47.5个月(从重加刑两成半)。
值得关注:香港首次重判利用OTC买加密货币洗钱的案件,明确香港鼓励的是有牌照、有内控的金融创新,而非给不明资金开更快的出境通道。
链接:
https://www.jinse.com.cn/blockchain/3735307.html
29. 最高检公布特大涉毒洗钱案:通过虚拟货币洗钱4800余万元被判死刑
事件:6月25日,最高检发布会通报: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李某波等人特大跨境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洗钱案,李某波通过虚拟货币洗钱4800余万元,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共起诉涉毒洗钱犯罪1200余人。
值得关注:虚拟货币洗钱量刑达到最高级别(死刑),释放对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零容忍信号,合规交易所与托管机构将进一步收紧大额法币出入金审核。
链接:
https://h5.metaera.hk/news/290594
30. 青岛李沧区:盗取107个比特币案以盗窃罪定罪量刑
事件: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办理一起虚拟货币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在协助他人办理数字钱包交易时,凭记忆记下助记词,偷偷转走107个比特币并变现获利66万余元。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相应刑罚。
值得关注:明确虚拟货币(比特币)可以作为盗窃罪的对象,通过电子证据还原链上交易轨迹的技术手段得到司法认可。
链接: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49295965291168306
31. 欧盟MiCA过渡期7月1日正式结束,USDT退出欧洲合规市场
事件: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过渡期于7月1日结束,未持CASP牌照的平台须立即停止服务。币安欧洲、Coinbase、Kraken等交易所集体下架USDT所有交易对。Tether放弃MiCA授权申请,主动退出3亿人口的欧洲合规市场;Circle旗下USDC提前拿下完整MiCA牌照,独占欧洲合规赛道。
值得关注:全球首个统一加密监管框架全面强制执行,稳定币市场二元割裂格局定型(离岸无许可vs在岸合规),USDT退欧与USDC独占标志着合规成为市场准入硬门槛。
链接:
https://k.sina.com.cn/article_5953466437_162dab0450670av9x4.html
32. 美国《GENIUS法案》稳定币最终规则制定冲刺,CLARITY法案立法博弈
事件:6月,美国GENIUS法案(2025年7月生效的联邦稳定币法)进入最终规则制定冲刺期:五机构联合发布客户识别程序(CIP)拟议规则(6月22日刊载联邦公报),FinCEN/OCC等发布AML/制裁合规拟议规则,7月18日为法定最终规则发布截止日。同时,《数字资产市场清晰法案》(CLARITY Act)6月被列入参议院议程但幕后谈判破裂,仍无全体表决时间表。
值得关注:GENIUS法案最终规则将稳定币发行人首次纳入银行保密法(BSA)金融机构范畴,2027年1月全面执法;CLARITY法案若通过将厘清SEC/CFTC管辖分工。
链接:
https://www.21jingji.com/article/20260623/herald/ba7d8dd31723ba786505754ee6672f20.html
33. 香港SFC发布稳定币通函,建立"双层监管"架构
事件:5月27日,香港SFC发布Relevant Stablecoin通函,为持牌VATP及持牌法团划定稳定币服务的监管边界,建立HKMA管发行、SFC管交易与分销的"双层监管"架构。香港已批出2张稳定币发行人牌照(汇丰、渣打背景机构),合规稳定币预计年中至下半年推出。
值得关注:香港稳定币监管从立法进入执行期,双层监管模式为全球稳定币治理提供新范式。
链接:
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s/019e8c34-92d9-7584-a876-917c293d3933
34. 香港拟年内提交虚拟资产统一监管框架立法草案
事件:6月2日,香港财库局表示继VATP发牌制度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落地后,下一阶段将建立覆盖虚拟资产交易、托管、投资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的统一监管框架,目标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现有13家持牌VATP、2张稳定币牌照,明确不设"视为已获牌照"过渡安排。
值得关注:香港虚拟资产监管从"分步推进"走向"统一框架",无过渡安排意味着所有未持牌机构须主动申请,合规窗口紧迫。
链接:
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6-06-02/doc-iniaaezh1248926.shtml
35. 日本RLUSD稳定币获JFSA批准成为日本首个Type 4电子支付工具
事件:6月25日,Ripple旗下RLUSD稳定币获得日本金融厅(JFSA)批准,成为日本《支付服务法》下首个Type 4电子支付工具,通过SBI VC Trade在以太坊分发,同时持有NYDFS和JFSA双监管许可。
值得关注:日本稳定币监管框架首次实操落地,双监管许可模式为跨境稳定币合规提供新参照。
链接:
https://stablecoininsider.org/june-2026-stablecoin-report-heres-what-happened-in-the-space

BOSS & YOUNG
本文作者为邦信阳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全国业务委员会。
邦信阳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全国业务委员会成员由有志于从事未来产业法律市场开拓,具备丰富的跨界实务经验的人员组成,能够为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定制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团队专注于医疗健康、智算、公共数据、乡村数据产业、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国资国企数字经济、智慧农业、人工智能及争议解决等众多领域,紧跟行业动态和监管趋势,致力于帮助企业实现数据合规,构建合法、高效的数字化商业运营模式。
主编
万 波 📍上海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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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斌寅 📍上海 执行主任 医疗健康专业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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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迪 📍杭州 执行主任 智算专业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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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 迪 📍杭州 执行主任 智算专业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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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宋佳乐 📍杭州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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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洁妤 📍武汉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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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莉瑶 📍抚州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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