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2022-06-20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会一方面给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造成困难,另一方面也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什么时候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前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前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主要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等。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仍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计算至用工之日满一年为止,最多计算11个月;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性质及仲裁时效?



1.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性质属于经济赔偿的一种,不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该项劳动仲裁请求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鉴于法律性质上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不能适用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的特殊仲裁时效。


3.劳动仲裁庭通常不会主动适用仲裁时效,当仲裁时效已经超过时:


1)作为劳动者一方,仍然可以提起该项仲裁请求,用人单位不提出时效抗辩的,则仲裁庭不会主动适用仲裁时效驳回仲裁请求;


2)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明确提出时效抗辩理由。


 

劳动合同中“自动续约条款”是否有效?



1.劳动合同中约定续约条款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认定为在续签劳动合同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而使用人单位面临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因此不建议采取这种方式续订劳动合同;


2.自动续订条款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面临无效法律风险:

1)没有明确续订期限,仅笼统表述“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延续至一方提出解约”等;


2)通过续订条款排除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主要权利的。


3.自动续订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有效的情形:


1)明确续订条款履行方式、续订合同期限及主要内容,例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前,若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可视为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作出愿意以等同于原劳动合同的条件与劳动者继续签署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此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否则,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


2)自动续订条款没有排除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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