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向勒庞致敬
2016-05-05



洪流,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633年(明崇祯三年)9月22日,北京西市,抗清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以谋反通敌之罪处以凌迟之刑。行刑之时,周围人群恨恨连声,欢呼雀跃。“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对于袁崇焕的死因,坊间争议很大,有说是阉党余孽诬陷,有说是皇太极用反间计,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十一年后明朝就灭亡了。那些生食袁崇焕血肉的百姓,他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们吃的是晚明最有才能和决心的抗清名将的血肉,袁崇焕死了,大明也就风雨飘摇了。


1851年,落第秀才洪秀全在广西金田揭起反清大旗,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到1864年天京被湘军攻破,前后十四年,大规模的战争对江南的生产和百姓生活造成了彻底的破坏,几千万人死亡失踪或流离失所。诡异的是,太平军斗争的纲领“拜上帝教”并非中国本土的宗教信仰,也并非全来自西方,完全是洪秀全等几个创始人结合了西方基督教义、中国儒家大同思想、农民平均主义演变而来,洪秀全其实对基督教义一无所知,他的基督思想,全部源于当时的中国籍传教士梁发所写的《劝世良言》。后来有外国传教士知道了这件事,试图向他讲述圣经的道理,反而被洪秀全斥为异端。然而洪秀全却凭着这样的教义,蛊惑了众多的跟随者,上演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也最残酷的农民战争。


大凡暴乱的时代,都是真相被埋没,理智无空间的时代。暴乱时代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取代个体有意识的行为,众多的人因为某一事件、演说、激情、恐惧、爱恨的刺激而聚集在一起,为某个目标或某些精神需求而统一行动。居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这样描述他眼中的“乌合之众”:他们“全盘接受或一概拒绝被暗示给他们的意见、主张和信仰,把它们当作是绝对正确或是完全错误的东西。”


在勒庞笔下,这样的群体的形象相当负面:“只要属于有组织的群体中的一员,人就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了好几步。”他们没有主见,缺乏头脑,常被人利用;同时他们又很暴力,极具破坏性,历史上的动荡和灾难很多都是在群体的配合和参与下完成的。“只有在群体的灵魂想让它发生的前提下,动荡才会出现,否则,最专制的人也无能为力。”“再独裁再专制的人也只能是略微加速或延缓其爆发的时间,在此类的事件背后,总能找到群体的灵魂,而绝不是国王们的强大统治。”


此外,群体与民主没有必然的联系,恰恰相反。他们缺乏主见,所以需要领袖,需要被管理、被领导。勒庞认为:“一定数量有生命的东西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会本能地处于一个首领的领导之下。”聚集成群后,个人便失去了自己的意志,盲从、轻信、易受别人的暗示和影响,本能地走向某个有主见的强权人物,这样就很容易导致集权制,造成领袖的独裁。勒庞在书中指出,历史上的群众运动最后常常走向专制和独裁。


勒庞的这本书形成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今天我们重读这本经典也并不过时。这本关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书,对我们今天反思上世纪的一些大规模灾难,避免未来重犯相同的错误不无裨益。例如希特勒和他的纳粹党、以及当时的德国民众,在那场波及全球的战争灾难中,都分别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没有当时德国一战战败的背景、德国人渴望重新拥有一战前的声望、财富和地位这样的民众基础,希特勒和纳粹党有能力夺取德国政权并把欧洲和世界都卷入战争吗?五十年前发生在中国的文革,很多学者会把原因归咎于某一两个人或某一群人,但是如果我们回过头去看看中国的历史,看看中国数千年来奉行的精英政治,我们难道不该在普通民众自身的灵魂深处去寻找一下潜在的恶吗?如果有这种潜在的恶,一旦新的气候和环境出现,这样的恶会不会卷土重来?伟人曾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我觉得伟人说的很有道理。


从法律人的角度看,要在乌合之众当中建立现代法治国家是难以想象的。现代法治的理性、平权、宽容内涵,都与乌合之众的行事方式格格不入。要建立现代法治国家,让民众拥有独立的判断力、民主的价值观、自由的意识,比起草和健全几部法规重要得多。夫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此言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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