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本所杜爱武律师、陈云开律师代理的上海市民起诉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拍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已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上海国拍行系上海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唯一“上海市私人、私企客车额度投标拍卖”和“公务车额度投标拍卖”的拍卖机构,多年来独家承揽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业务,在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市场中具有独占的市场支配地位。
在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中,上海国拍行要求所有竞买人一次性预先缴纳2000元保证金、并且每次竞拍无论成交与否均需扣除100元手续费,这种操作方式持续多年并饱受诟病。而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参与上海市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的竞拍人数,2014年为1,171,562人次、2015年为1,832,920人次、2016年仅前7个月就达1,656,086人次,竞拍人数逐年增加、月月新高,但手续费却仍然居高不下,竞拍系统等拍卖服务却并未得到改善,这也成为上海国拍行受到质疑的原因之一。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即禁止垄断定价行为)。本所律师代理的这起案件中,原告认为上海国拍行的拍卖服务定价远远超出正常和合理的价格水平,涉嫌滥用其在相关市场的支配地位,肆意收取费用、确定不公平的高价,以垄断行为牟取暴利。
实际上,上海国拍行并非第一次因拍牌收费问题成为被告。2015年黄浦区人民法院就曾受理华政学生起诉国拍行100元拍牌手续费格式条款无效的案件,并最终驳回了华政学生的诉讼请求。本所律师代理的这起案件,原告首次以《反垄断法》为主要实体法律依据、借助反垄断民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直击高额收费背后的核心问题和关键因素。
另了解,就在9月7日上海国拍行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保证金和手续费收取标准的公告》。《公告》称:“为了做好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工作,我司通过增设受理服务网点,增加服务人员力量,不断改进拍卖运行技术系统……自2016年9月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会起调整拍卖保证金和手续费收取标准,具体如下:(一)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000元;(二)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60元/次。”这是多年来上海国拍行首次下调保证金和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尽管如此,对于国拍行收取手续费的法律依据以及当前定价的合理性,仍然存在诸多质疑。此外,国拍行之前获得的垄断收益该如何处置、相关部门是否介入处理,外界仍然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