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和上海财经大学主办、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和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慈善信托的实践分享与行业展望”论坛在上海外滩26号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圆满召开。
慈善信托横跨了金融法和社会法两个领域,是一种现代的、新型的公益慈善形式。2016年《慈善法》颁布后,慈善信托制度在我国逐步建立,实践中新发行的慈善信托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由于慈善信托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配套监管体系和法律基础方面尚存在不完善之处,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
此次论坛开幕式由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杜爱武律师主持。

配图:杜爱武
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部副总裁查成伟先生首先致辞,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感谢大家对本次论坛的支持和帮助,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慈善信托的机遇与挑战,助力公益慈善事业的履行和承担。查成伟先生首先介绍了中国农业银行取得的傲人成绩和先进理念,并对慈善信托事业的深远意义发表了独到的见解,指出商业银行在慈善信托方面的诸多优势,本次论坛起点高、层次高、查成伟先生相信,在高贵的思想碰撞和融合下,必将推进国内慈善信托在理论和实践向更高的水平迈进,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举行。
配图:查成伟
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会长张凌先生、上海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处处长张晓颖女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教授分别为会议作主旨致辞。
张凌会长对本次论坛的主承办方和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各位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张凌会长以2018年发布的慈善信托发展报告为依据,详细介绍了慈善信托的快速发展,认为慈善信托实践的发展对理论产生切实的需求,本次论坛的召开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预祝本次论坛圆满召开。
张晓颖处长对本次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扶贫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的时期,慈善信托是一种慈善+金融的新型慈善方式,慈善信托的发展需要各方共同打造,张晓颖处长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汇集各方智慧,共谋上海慈善信托发展大计。
葛伟军教授强调,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在解决贫困、完善社会福利、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我国存在慈善法和信托法等,但是慈善信托在实践操作方面还是存在空白区,希望以此为契机,集思广益,产生思想的碰撞,推进慈善信托的蓬勃有序发展,为慈善信托的规范和创新出谋划策。

配图:张凌、张晓颖、葛伟军
(从左至右)
第一单元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由上海财经大学民商法带头人朱晓喆教授主持,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万向信托慈善信托部总经理李元龙、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慈善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德健、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部专属服务处副总经理宋子霖为大家带来了精彩的主题演讲。

配图:朱晓喆
北京大学法学院金锦萍副教授发表了题为“从慈善信托的法律性质审视现行法律规范”的演讲。金锦萍副教授详细介绍了慈善信托发展的制度障碍,即慈善信托设立备案存在行政审批之嫌疑、受托人资格受限的逻辑不清、慈善目的判断标准不清晰、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权限不清、设立信托的信托财产受限、慈善信托的财产规则不明朗、慈善信托未能获得公开募捐资格、慈善信托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慈善信托的监管部门以及登记制度、慈善信托尚不具有免税资格、慈善信托的设立者和后续加入者尚不能享受公益捐赠税前抵扣资格等等。在问题的导向下,金锦萍副教授明确指出慈善信托定性错误导致规范失范,并且认为慈善信托是行为更是组织,将慈善信托视为与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同等的、可作为慈善组织的基础形式之一,这能更顺理成章地解决募捐资格和税收优惠等问题,也方能将有关财产规则建立起来;慈善信托脱胎于民事信托,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不当规制,回归慈善信托的本源;在财税方面,则应以公益性识别予以财税上之区别对待,见解深刻,发人深省。
万向信托慈善信托部总经理李元龙先生发表了题为“家族慈善信托的实践与发展”的演讲。李元龙先生介绍,中国改革开放40年,大量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家在家族传承的过程中,会出现“传承溢出”,部分财富转化为慈善资产,家族慈善的需求不断增长,创造了慈善信托发展的历史机遇。李元龙先生详细介绍了家族慈善信托的“三角形结构”和构架原则,指出哪些是不能轻易改变的,哪些是需要与时俱进的,以及以怎样的架构来执行,深入剖析了家族慈善信托的传承本质。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慈善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德健博士发表了题为“英美慈善信托的中国继受:路径、困境与回应”的演讲。李德健博士从纵向历史层面,介绍了我国继受慈善信托法的路径,即基于法系相同、文化相似,我国选择经由日本法来继受英美慈善信托,但是,此种阉割式的理论与制度改造路径导致我国当前慈善信托制度的发展陷入困境,以至于慈善信托法中关于慈善的法律概念界定不清、关于信义的义务规则供给不足、关于属性的制度建构名实不符。追根溯源,以问题意识为出发点,李德健博士主张重建本土化慈善信托体制,即以大慈善、公益性与民间性为核心的概念建构;以详细性、统一性与特殊性为主轴的义务完善;以区分化、明确化与一体化为范式的属性重构。
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部专属服务处副总经理宋子霖先生发表了题为“商业银行在慈善信托中的角色与信义义务”的演讲。宋子霖先生结合农行的业务,介绍了商业银行参与公益慈善的探索与创新,并且以中信信托农银2018玉爱慈善信托案例为出发点,对商业银行在慈善信托设立及运作过程中的作用和角色进行了深入简出的介绍,最后立足于商业银行在慈善信托中的信义义务,阐述了信义义务的内涵及其适用。
配图:金锦萍、李元龙、李德健、宋子霖
(从上至下,从左至右)
第二单元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部陶碧丹主持,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潘晓、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慈善信托部总经理蔡汝容、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慧进行了主题演讲。
配图:陶碧丹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潘晓博士发表了题为“慈善信托的监管机制探析:趋势与比较”的演讲。潘晓博士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第一部分介绍了慈善信托的监管状况和整体趋势,指出慈善信托的监管很大程度上基于其慈善地位(status-based),而非基于其法律架构(structure-based),慈善行业应减少监管体系中的不统一,提升透明度行业,自律组织和法定监管机构的协同监管 (co-regulation);第二部分以《慈善法》第45条及其配套规定为立足点,阐述了设立阶段的“申请备案”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第三部分对存续阶段的报告和披露义务进行了详细的剖析。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慈善信托部总经理蔡汝容女士发表了题为“慈善信托与基金会的合作机遇”的演讲,蔡汝容女士从慈善信托与基金会的比较、定制化和合作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介绍。慈善信托和基金会在适用法规、组织形式、登记管理机构、设立门槛、性质、条件等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但是通过合作可取长补短,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带来跨领域的辐射影响,目前合作的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FOT,慈善信托作为资金端,基金会作为项目管理人;第二种是TOF模式,慈善信托作为项目管理段,基金会作为资金端;第三种是T&F模式,慈善信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慈善基金投资管理,基金会作为受托人进行慈善项目运营管理。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慧律师发表了题为“慈善信托中的慈善目的辨析”的演讲,刘慧律师以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对慈善信托中的慈善目的进行了辨析,从比较法的视角探讨了慈善目的的界定,并最终回归到我国的立法和实践,对我国慈善信托中慈善目的的界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刘慧律师认为,实践中我国慈善信托的信托目的主要集中在扶贫济困和教育,且不乏信托具有交叉型综合性信托目的,符合我国慈善信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叉型综合性信托目的有助于我国慈善信托的灵活性,为TOT模式慈善信托奠定基础。对我国慈善信托中慈善目的的界定,可以从公共性、有益性和纯粹性三个方面去考察,公共性要达到不特定和充足的两大要件,即不得指定特定个人受益,且潜在受益人不得与委托人之间有私人关系上的连接点,受益的公众覆盖面能够达到足够的范围而产生普遍性的影响力;有益性是指信托目的在一般的理性人看来是有益于社会的,且所带来的有益性应远大于对社会的阻碍性;纯粹性要求信托的每一个目的都必须体现公共利益,不能兼具公益目的和私益目的。

配图:潘晓、蔡汝容、刘慧
(从左至右)
此次论坛还邀请到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教授、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午雄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杨代雄教授参与与谈,对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与谈环节主持人是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羽中律师。
葛伟军教授将信托公司涉及的众多实务问题以及学者提出的比较法问题结合起来,从慈善信托的含义、性质以及受托人的义务三个方面进行了点评,并且从英国法的视角,总结出慈善的目的四个方面,分别是救济贫困、促进教育、倡导宗教和对社会有益的其他目的,界定了公益的标准,并且对众多值得研究的问题指明了方向。
陈午雄律师对慈善基金与信托公司带来合作机遇的观点表示赞同,同时结合慈善法的规定,在把握合作机遇的问题上,总结出三个较为容易理解的合作模式,即慈善基金作为委托人、慈善基金和信托公司共同作为受托人和慈善基金作为项目执行人,并一一作出深入的阐述,同时,陈午雄律师对慈善基金和慈善信托的异同进行了细致的剖析。
杨代雄教授追根溯源,从民法的角度分析了慈善信托的性质、客体、目的以及运作,立足于理论与实务,细致梳理了慈善信托在将来可以共同关注的问题。杨代雄教授认为,慈善信托归根结底是一种信托,只不过在此基础上冠上了慈善的目的,无论何时,都应该从信托的一般意义上去理解,对慈善信托的发展给出了启示性的意见。
配图:杨代雄、葛伟军、陈午雄、王羽中
(从左至右)
最后,北京大学法学院金锦萍副教授为本次论坛作了总结点评和闭幕致辞。金锦萍副教授对本次论坛的各位嘉宾的精彩发言表示感谢,通过本次交流,理论和实务的观点相互碰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金锦萍副教授指出当前慈善信托理论和实务均存在的众多问题,需要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予以解决,以实践支撑理论,以理论指引实践。
此次论坛为慈善信托的理论和实践对话搭建了桥梁,既有对慈善信托现状的分析,也有对慈善信托未来的展望,既有对慈善信托实践经验的分享,也有对慈善信托理论研究的研讨,令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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