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
2017-12-11


图:首届互联网法治西湖论坛


互联网司法拍卖、互联网司法监管、行政信息网上公开、互联网法院等,互联网与全国各地司法系统关系越来越密切。在享受互联网给司法系统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司法系统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创新,以促进互联网与司法的深入融合。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立,是司法机构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势的制度创新,是互联网司法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标志性事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12月7日,“首届互联网法治西湖论坛”成功召开,作为承办方之一的互联网法院受到各方关注和期待,与会嘉宾纷纷对互联网法院的建立和发展畅所欲言。现小编为您总结了一些嘉宾的真知灼见,一同感受互联网法院的“魅力”。


▋ 历史追溯:互联网法院的前世今生


2015年8月,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并运行,专门审理包括电子商务纠纷、在线著作权纠纷、电子支付纠纷等各类型的涉网纠纷案件。通过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现当事人起诉、调解、立案、送达、举证、质证、开庭以及判决等各诉讼环节的全程在线化操作,原被告在“零在途、零差旅”情况下完成诉讼。


2015年10月2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腾讯签署了“互联网+审判”战略合作协议,践行互联网+。2015年1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要“搭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集网络、阳光、智能为一体的智慧法院”“双方还将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司法文书送达、芝麻信用、司法网络拍卖和云服务等专业领域深度融合”。


扎实的技术保障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互联网法院的建立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6年8月份,浙江省高院确定建立互联网法院的思路。


2017年4月底,最高院批复同意自5月1日起,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签订、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五类涉网一审民事案件。


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这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


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来自网络)


▋ 接纳还是排斥?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展需过“心理关”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翁晓斌指出,互联网法院审判冲淡了司法审判的仪式氛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毛卫民也认为,互联网法院的在线审判,有种“没感觉”、“隔空喊话”的特点。在线审判仪式感缺失,会直接影响诉讼对抗性、裁判的公正性。小编也有这种感觉,原被告当事人在家参与庭审,与法庭并不直接接触,心态上会更加放松,有可能出现当事人不能严肃对待案件审理,进而影响案件审判的情况。


图:互联网法院为论坛嘉宾演示模拟在线审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羊震则认为,互联网法院发展与传统的民事诉讼原则产生了冲突。在线审判弱化了民事诉讼法的直接言词原则和辩论原则。如何发挥互联网法院的职能来抵消弱化现象,值得深入讨论。


之所以有“心理关”,是希望互联网法院不断改进完善,从而实现互联网法院样板价值的最大化。


▋ 发展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为大家汇报了互联网法院自成立以来取得的丰富成果。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互联网与司法深度融合的先行者。截至11月底,互联网法院已受理案件4127件,结案2079件。其中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占总案件的38%,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占28%,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占10%。


图: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


互联网法院利用互联网审理互联网案件,充分实现 “创新、在线、多元、便民”。依托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法院实现了诉讼主体身份在线查询、举证质证在线提交、证据一键推送等创新举措。被告关联案件全部实现在线庭审、在线送达、在线裁判,一些类型新、难度大、网民关注度高的案件不断引入法院,案件类型呈扩散纵深发展。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充分适应了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成为互联网创新引擎的重要一环。


▋ 未来展望:构建互联网法院的发展的美好蓝图


下午两点左右,与会嘉宾在互联网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看着屏幕上轮回播放的介绍以及法院人员演示的模拟在线审判,见识了互联网法院的“庐山真面目”。


图:互联网法院为论坛嘉宾演示模拟在线审判


互联网法院是个快速成长的“新生儿”,背负着社会各界的期待和希望。杜院长展望互联网法院未来工作时指出,互联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开放的发展观、协同的治理观、融合的共享观,为建设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生态,打造互联网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提出互联网法院要继续担负起作为网络法治中国样本的责任。杭州互联网法院不仅要成为中国法院的设立样本,探索互联网背景下新的司法规则、新的司法运行机制、新的审判运行流程等;同时还要代表中国的司法系统作为中国法治网络的杰出代表和网络法治的创新典范,要去推进中国规则,为世界各国的法院树立样本。杭州互联网法院要从初始性、框架性的创新迈入实质内容创新的新时代。


图: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


人才引进:杭州互联网法院目前有六位法官承担案件的审理,对法律人才尤其是懂互联网知识的法律人才需求量大。杭州互联网法院需进一步引进拥有法学和互联网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加强人才扩备队伍建设。


案件来源: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邓子滨提出未来可以将刑事案件纳入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可以考虑从“醉驾”这类标准化程度高、关系简单的案件入手,探索互联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管辖。


约定管辖:互联网的发展是无边界、无国界的,然而,案件的管辖必须遵守管辖规则。于志刚校长指出,互联网法院的深入发展需要发挥约定管辖的作用。2016年中国G20杭州峰会已经将构建全球电子商务平台的倡议写入公报,杭州已站在了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制高点,在此背景下,跨境的网络纠纷必然大幅度增长。互联网法院需先人一步,抢占先机,通过司法经验的积累,向成为跨境网络纠纷的约定管辖机构这一目标迈进。本所主任徐国建博士在论坛发言中提到,若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在跨境互联网管辖方面有研究需求,愿尽绵薄之力。


 后记


杭州互联网法院带给大家的,是深深的震撼,也是美好期许落实的感动。小编作为一名90后网瘾青年,与中国互联网在同步成长,亲见了互联网法院的发展,深感荣幸。相信在美好的未来,互联网法院的发展能够经得住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考验,将抒写更多的光辉佳绩,为互联网司法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


更多阅读:

▲ 聚焦互联网法院发展之路 | “首届互联网法治西湖论坛”精彩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