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琬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
看守所是羁押犯罪嫌疑人的重要场所。做刑事辩护的律师,和看守所打交道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辩护对象就在铁栏杆的里面。
▋01
如果是去一个不熟悉的看守所,去之前并不明确知道看守所的地理位置,图省事通过百度地图搜一搜,不好意思,你很可能找不到。看守所和监狱的信息都属于国家秘密,百度、谷歌之类的民用地图是不予标示的。律师去会见之前一定要先确认好地址,为保万一,最好找到看守所电话打过去问问,同时还应问询看守所的会见时间,以免过去扑个空。
看守所门口有门卫(一般是武警)把守,进了大门里面还会有重重小门,通过每一道门都需要出示证件,门无法自由开闭,需要刷卡或者控制按钮才能打开。羁押犯人的小楼通常都比较低矮,小楼周围空旷少树,出入的路径上也没什么遮挡,低矮的裙楼之间,常会有个高高的塔楼俯瞰全局。所有设计都是为了“更好地”羁押犯人——重重小门每扇均单独开闭,两扇不能同时打开,如果有犯人跑了,跑三步就得撬一扇门,根本走不远;每个出入口都有专人把守,时刻盯着进进出出的人员;出入路径没有遮挡物,随时可以看到来往人员的动向,想要躲藏几乎不可能;高高的塔楼常年有专人值班,观察着院子里外是否有异常。
▋02
冬夏两季关在看守所会很难受(所言之意并非平时关进去舒服,只是这两季比起春秋更加难熬),尤其是夏天。虽然冬天会有点冷,但是由于看守所不怎么通风,并且人员密集,还是可以忍受的,顶多就是手脚冻僵,实在觉得寒冷还可以和其他监友“抱团”取暖。而夏天就完全不一样了,尤其是上海这样的南方城市,气候本身就闷热潮湿,再加上监室狭小、人员密集、空调乏力,监室就更像个不透风的大蒸笼。
有些看守所,一个监室能塞进去多达三四十人,里面人贴着人,想一下都觉得湿热黏腻。我师傅说:“冬天看守所就算不开暖气也不会冻死人,但夏天一定要开电扇(现在是开空调了),因为中暑很容易致人死亡。”律师去会见也要做好防暑工作,毕竟律师会见室不一定有空调,就算有空调也不一定会开,就算开了也不一定真的制冷。
▋03
看守所的警察对律师还是非常友好的,可能是和律师交到打得比较多了,常来常往,所以还算客气。有时候一个案子拖的时间久,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的次数也少不了,里面的警察基本都能混个脸熟。如果说因为经常去同一个看守所,和看守所里的警察熟悉属于正常现象,那么有时竟然和同样也经常去该看守所的律师都能混个脸熟,就值得一提了。
有一天我去看守所会见,没想到在看守所等待会见的律师人满为患,四个律师会见室都满员,律师排起了长队,我也是排队人员之一。排的时间久了,我们互相之间便聊了起来,有的抱怨看守所:“这看守所的会见室太少了,每次来都得排队”、“他们下午一上班我就来了,结果还得排队!”有的则是互相督促:“你们进去会见得快一点啊,我后面排队的人还有好几个呢”,“去催一下里面会见的几个律师,怎么那么长时间都不出来啊!”结果,之后我再去那个看守所,几乎每次都能碰到一两个那天一起排过队的律师,这也算是另类的“患难之交”了吧?
▋04
一个犯罪嫌疑人只能聘请两名辩护律师,所以看守所的电脑只能录入两个会见律师的名字,律师的名字一旦写入就很难被擦除——需要拿到当事人写的解除委托书才行,解除委托书的样式和写法每个看守所要求不同。所以,当看守所的电脑上已经登记了两个律师的名字,想要换一个,都要颇费一番周折。可是有些律师却神通广大得很,不管有没有解除委托的材料,都能奇迹般地挤掉一个已经录入电脑的辩护律师,自己成功进去会见,我就曾遇到过一个。
有个当事人,家属聘请我们之前,他朋友请过一个看守所门口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忙给当事人带带话。家属委托我们之后,我们两个律师去会见,看守所要求一定要让当事人写一个解除委托书,解除与之前负责传话律师的委托关系,我们两个律师才能都进去会见。我们只好让当事人写了一份材料,把之前传话律师的委托解除了。结果两周之后再去,看守所说电脑里登记的是传话律师和我们其中一个律师,并且说那个传话律师上周才来过。我们奇怪地问道:“上次不是解除与他的委托关系了吗?”看守所的警官说:“系统里就是这样呀!”我们又问道:“传话律师是否递交过解除我们的委托关系的材料?” 看守所的警官说:“系统不记录这个。”于是会见时我们特地问了当事人是否给传话律师写过解除与我们的委托关系的材料?他答否。
无奈,只好让他再写一封解除委托书,把看守所电脑里传话律师的名字改掉。谁曾想,几周之后再去,传话律师竟然又进去会见过了,我们还得让当事人再写一封解除委托书!苦不堪言的同时,深深佩服传话律师的神通。
▋05
律师可以带着大包小包进看守所会见,唯一不能带的是手机。其实有些看守所管理也不是非常严格,并不会监督律师将手机存起来,但是从制度层面来说是不许讲手机带进去的。有一次我会见结束,去储物柜拿手机,听见储物柜里不知道谁的手机滴滴嘟嘟一直在响,边上的老警察嘟囔了几句:“伐晓得撒宁额手机,一直来响,吵了一个多钟头么停过,烦阿烦色特了。”说罢直勾勾盯着我。还好不是我的手机在响,不然估计要被这看守所警察拉黑了。也有律师胆儿肥的,带着手机进去不说,还敢掏出来使用。笔者劝大家还是遵守规矩,毕竟看守所里处处都是监控,师父常常叮嘱我:“不要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06
去看守所会见还有个规矩:不能给犯罪嫌疑人吸烟。不过我发现提审室倒常常云雾缭绕,我很少会去仔细看到底是警察在吸烟还是嫌疑人在吸烟,只能看着袅袅白烟从提审室未合紧的狭小门缝里盈盈溢出,伴随着高低起伏的讯问声,在走廊里绕个弯,又消散在了铁栏之外。上次去看守所,有个年轻律师给犯人点了烟被看守所警察逮住了,不肯还给他律师证,年轻律师求了半天情说:“他烟瘾犯了,忍不住,非要让我给他点根烟,我没办法,才……”,也不知道他最后有没有顺利拿回律师证。
我自己也遇到过当事人问我要烟抽的事儿,不过我本来就没有烟,同时也深知规矩、不敢造次,当事人只好遗憾又委屈的咂了咂嘴:“我进来到现在没抽过一口烟……”,我宽慰他:“那就刚好戒烟。”没想到,过了几周再去看他,他主动说起他老婆想办法送进去了一包烟,但他已经抽不惯了:“抽一根头晕难受,我打算戒烟了。”几个月之后,他又换个说法,让我给家属带话:“您跟我老婆说下,把家里剩下的两条烟都想办法送进来”,我问他:“你不是戒烟了吗?”,他苦笑,答曰“又复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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